图书前言

2016年5月1日,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标志着增值税的实施范围涵盖了全国范围的所有行业,营业税成为历史。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营改增”改革正在和必将对中国的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带来深远的影响,受到这次改革重大影响的还有我们正在使用的税法类教材。

我主编的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纳税实务》教材,自出版以来受到税法教育界,尤其是职业教育界同行的认可,发行量稳定且不断增长。自2013年修订版出版后的几年来中国税法变化很大,尤其是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改革使得教材的一部分内容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法律规定,必须重编,把最新的法律规定纳入教材内容,把不再适用的法律规定淘汰。这是本次修订再版的主要原因。本教材引用的文件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最后引用的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 

当然,除了税收法律的变化这个主要原因外,本教材的编者老师在这三年的研究和教学过程中对税收法律的理解有所加深,教学方法有所改进优化,教学的资料有所积累,也想通过教材的重新修订与税法教学同行以及将使用本教材的同学们分享。

我是本教材的主编,负责拟订编写的整体计划,和各位编者沟通想法并不断地催促他们加紧写稿,最后对全书修改定稿。奚卫华是本书副主编,不仅编写了本书变化最大的增值税一章,也做了对全书质量把关的工作。具体各章的编者是: 苏春林编写第一章,奚卫华编写第二章和第六章,丁春玲编写第三章,王希颖编写第四章,王玉娟编写第五章,徐伟编写第七章和第八章。

本书顺利编写完成,要感谢各位同行,本书参考了不少同行的著述和文章,收获良多;感谢清华大学出版社的编辑,他们的工作非常专业,做事严谨;感谢使用过和将要使用本教材的各位读者朋友。最后,请读者朋友不吝赐教。

苏春林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