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科技论文量和单位的规范使用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与国际快速接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现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3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了15项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下称《量和单位》国家标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以下行文中的“国家标准”就是指本标准),自1994年7月1日起实施。本套标准是1986年第2版的修订本和代替本,在量和单位的体系、名称和符号上更为系统化,更好地反映了现代科学概念,还适当增加了一些重要的量。特别将国际单位制(Le Système International d′Unités,SI)中的辅助单位明确地归入SI导出单位一类,将“无量纲量”改称“量纲一的量”,并明确规定其SI单位为一,符号为1(一般不明确写出)。这套标准涉及自然科学各个领域,是各行各业必须执行的基础性标准,也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具体应用形式。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1994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所有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版的科技书刊、报纸、新闻稿件、教材、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等,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时都应符合新标准的规定;所有出版物再版时,都要按新标准规定进行修订。”目前,多数出版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总体情况发展不平衡,存在的问题并不少,与国家标准的规定还有较大的差距。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关出版管理部门以及出版机构工作人员对国家标准不完全了解并受传统习惯用法的影响较深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以下阐述量和单位的有关概念、规则及其在科技论文中的规范使用。 3.1 物理量 3.1.1 量的概念 “量”(quantity)分为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物理量”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非物理量”,前者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来度量衡,而后者使用一般量词。为叙述方便,在没有特别说明或不加区分的情况下,以下行文中出现的“量”均指“物理量”。 量可以定义为:量是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可以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一种属性。量有抽象的量和具体的量。抽象的量是未规定条件的量类,只是量的种类,是不可测量的,称为广义量;具体的量是规定了一定条件的量类,是可以测量的,称为特定量,又称可测量的量,很多情况下简称为量。像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之类的量就是抽象的量,而像一根轴的长度、某个工件的质量、某化学反应所需的时间、某电解水电解池所用的电流、水的临界热力学温度、某物质的量和某光源在给定方向的发光强度之类的量就是具体的量。量具有以下特点: (1)量都用于表达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定性区别即物理属性。按照物理属性的差别和共性,可将物理量分为几何量、力学量、电学量、化学量、热学量等不同类量,以及诸如长度、宽度、高度、厚度、直径、距离、波长等同类量。不同类量具有不同量纲,其间不能相互比较;而同类量具有相同量纲,其间可以相互比较。 (2)量在规定条件下都是可测的,并可用单位定量地表达为量值。量虽然可用单位定量地表达为量值,但又独立于计量单位,即量值与单位的选择无关。任何由测量得到的量值都只是一个近似值,但近似值也属于定量表达。虽然量都是可测的,但可测的量不一定是物理量,有少数可测的量就不是物理量。例如:表面粗糙度、固体表面硬度、胶片感光度等类量均是约定可测的量,但不是物理量,因为它们的定义和量值均与测量方法有关,相互间不存在确定的换算关系。 (3)量都存在于给定的量制中。量通过描述自然规律的方程式或定义新量的方程式而相互联系,为制定单位制和引入量纲的概念,通常把某些量作为相互独立量即基本量,而其他量即导出量则根据这些基本量来定义,或用方程式来表示。在任何量制中,导出量均导自其基本量,基本量之间虽然彼此独立,但可通过导出量建立某种数学联系。例如:长度(l)和时间(t)、质量(m)和物质的量(n)都是基本量,它们之间彼此相互独立,没有直接的数学联系,但通过导出量速度(v)和摩尔质量(M)就可以分别建立起以下数学关系:v=l/t,l=t·v;M=m/n,m=n·M。 要准确理解量的概念,不仅要理解量的以上特点,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物理量与物理学中的量(物理学量)在概念上很不相同。不要将物理量理解为物理学量,不要认为像化学、生物和医药等其他学科定义的量就不是物理量,有关量和单位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中所列出的量一般均指物理量。 (2)量所表达的是确定的物理性质,而同非物理量的计数量、对数量有着本质的区别。日常生活中的计数量一般为非物理量,使用的单位是一般量词,如“岁、人、元、台、件、册、名、根、页数”等,像“发行量”(如2 000册)、“生产量”(如1万台)和“奖金”(如8 000元)等均不是物理量,而是计数量。 (3)某些计数量按物理测量的量值给出时就是物理量。例如:“旋转运动周数”可通过物理测量用量值“2π rad”表达,因此是物理量;国家标准中的“量纲一的量”,如质子数、光子数、绕组的匝数和相数等,有专门的单位名称“一”和单位符号“1”,因此均是物理量。 3.1.2 量制 量制(system of quantities)是一组量的集合,这些量之间存在给定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核心是基本量。不同的基本量构成了不同的量制,适用于不同的学科领域。例如:力学量制是以长度、质量和时间为基本量,电学量制是以长度、质量、时间和电流为基本量,热学量制则是以长度、质量、时间和热力学温度为基本量。 量制可以定义为:量制是在科学技术领域中,约定选取的基本量和与之存在确定关系的导出量的一种特定组合。SI采用的是七量制,约定选取了适用于所有学科领域的7个基本量—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发光强度和物质的量。 3.1.3 量的单位和数值 在同类量中,如选出某一特定的量作为一个称之为单位的参考量,则这一类量中的任何其他量,都可用这个单位与一个数的乘积表示,这个数就称为该量的数值。例如:钠的一条谱线的波长为λ=5.896×10?7 m,其中λ是波长这一量的符号,m是长度单位米的符号,而5.896×10?7则是以米为单位时这一波长的数值。 按量和单位的正规表达方式,量和单位的关系可以被表示为 A={A}·[A]。 式中,A为某一量的符号,[A]为某一单位的符号,{A}是以单位[A]表示量A的数值。对于矢量和张量,其分量亦可按上述方式表示。 当选取不同的单位时,数值会发生变化,而量的符号不发生变化。例如:将某一量用另一单位表示,而此单位等于原来单位的k倍,则新的数值等于原来数值的1/k倍。这就表明作为数值和单位乘积的量与单位的选择无关,即当选取不同的单位表达量时,量的大小(即量值)本身不变,也即选择不同的单位时,只会改变与之相关的数值,而不会影响量值的大小。例如:把波长的单位由m改成nm,即为原单位m的10?9倍,使量的数值等于用m表示时的109倍,于是表示为λ=5.896×10?7 m=5.896× 10?7×109 nm=589.6 nm。 3.1.4 量的方程式 量与量之间可建立某种数学关系(如加、减、乘或除)而形成方程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量,只要都属于可以相比较的同类量,就可相加或相减,一个量可按代数法则与另外的量相乘或相除。科学技术中所用的方程式分为两类:一类是量方程式,其中用量符号代表量值(即数值×单位);另一类是数值方程式。数值方程式与所选用的单位有关,而量方程式的优点是与所选用的单位无关,因此应该优先采用量方程式。例如:式v=l/t(v表示速度,l表示长度,t表示时间)为量方程式,此方程式与所选用的单位无关;如果分别用“km/h”、“m”和“s”作为速度、长度和时间的单位,则可导出数值方程式{v}km/h=3.6{l}m/{t}s,在此方程式中出现的数字“3.6”是由所选择的特定单位造成的,如果作另外的选择,此数字即随之改变。如果在此方程式中删去表明单位符号的下标,则得{v}=3.6{l}/{t},这是一个不再与所选单位无关的方程式,故不宜使用。如果采用数值方程式,则在文中相应位置必须注明单位。 3.1.5 量的量纲 任一量Q可以用其他量以方程式的形式表示,这一表达形式可以是若干项的和,而每一项又可表示为所选定的一组基本量A,B,C,…的乘方之积,有时还乘以数字因数ζ,即ζ Aα Bβ Cγ…,而各项的基本量组的指数(α,β,γ,…)则相同。于是量Q的量纲可以表示为量纲积: dim Q=Aα Bβ Cγ … 式中,A,B,C,…表示基本量A,B,C,…的量纲,而α,β,γ,…则称为量纲指数。 在以7个基本量(包括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为基础的量制中,其基本量的量纲可分别用L,M,T,I,Θ,N,J表示,则量Q的量纲一般为 dim Q=Lα Mβ Tγ Iδ Θε Nζ Jη。 例如:功的量纲可表示为dim W=L2 M T?2,其量纲指数为2,1,-2。 3.1.6 量纲一的量 量纲一的量(quantity of dimension one)曾称无量纲量(dimensionless quantity),是指在导出量的量纲表达式中所有量纲指数都等于0的量(如表3-1所示)。这种量表示为一个数,其量纲积或量纲为A0 B0 C0 …=1,即 dim Q=L0 M0 T0 I0Θ0 N0J0 =1。 表3-1 量纲一的量示例 量 名 称 量方程式 量纲表达式 平面角 α=l/r dim α=L/L=L(1?1) =L0 =1 立体角 Ω=A/r2 dim Ω=L2/L2 =L(2?2) =L0 =1 相对密度 d=ρ1/ρ2 dim d=ML?3/ML?3 =M0L0 =1 量纲一的量有以下特点:①是物理量,具有一切物理量所具有的特性,因此是可测的;②可用特定的参考量作为单位;③同类时可进行加减运算。 3.1.7 量名称和符号 每个量都有其严格的定义及相应的名称和符号。量的绝大部分名称是从历史上沿用下来的,但都已标准化,其定义或含义只能按国家标准给出的科学定义去理解。国家标准中共列出13个领域中常用的614个量,按科学的命名规则并同时遵循我国广泛使用的习惯给出了它们的标准名称和符号,即我国的法定量名称和符号。表3-2列出了部分量的名称和符号。 表3-2 部分量的名称和符号(摘自GB 3102.1~8—1993) 量 名 称 量 符 号 量 名 称 量 符 号 空间和时间 面质量,面密度 ρA,(ρS) [平面]角 α,β,γ,θ,φ 转动惯量,(惯性矩) J,(I) 立体角 Ω 动量 p 长度 l,L 力 F 宽度 b 重量 W,(P,G) 高度 h 冲量 I 厚度 d,δ 动量矩,角动量 L 半径 r,R 力矩 M 直径 d,D 力偶矩 M 程长 s 转矩 M,T 距离 d,r 角冲量 H 笛卡儿坐标 x,y,z 引力常量 G,(f) 曲率半径 ρ 压力,压强 p 曲率 κ 正应力 σ 面积 A,(S) 切应力 τ 体积 V 线应变,(相对变形) ε,е 时间,时间间隔,持续时间 t 切应变 γ 角速度 ω 体应变 θ 角加速度 α 泊松比,泊松数 μ, 速度 v,c 弹性模量 E 加速度 a 切变模量,刚量模量 G 自由落体加速度,重力加速度 g 体积模量,压缩模量 K 周期及其有关现象 [体积]压缩率 κ 周期 T 截面二次矩,截面二次轴矩,(惯性矩) Ia,(I) 时间常数 τ 截面二次极矩,(极惯性矩) Ip 频率 f, 截面系数 W,Z 旋转频率,转速 n 动摩擦因数 μ,(f) 角频率,圆频率 ω 静摩擦因数 μs,(fs) 波长 λ [动力]粘度 η,(μ) 波数 σ 运动粘度 角波数 k 表面张力 γ,σ 相速度 c,v,cφ,vφ 能[量] E 群速度 cg,vg 功 W,(A) 场[量]级 LF 势能,位能 Ep,(V) 功率[量]级 LP 动能 Ek,(T) 阻尼系数 δ 功率 P 对数减缩 Λ 效率 η 衰减系数 α 质量流量 qm 相位系数 β 体积流量 qV 传播系数 γ 热学 力学 热力学温度 T,(Θ) 质量 m 摄氏温度 t,θ 体积质量,[质量]密度 ρ 线[膨]胀系数 αl 相对体积质量,相对[质量]密度 d 体[膨]胀系数 αV,(α,γ) 质量体积,比体积 v 相对压力系数 αp 续表 量名称 量符号 量名称 量符号 等熵压缩率 κS 互感 M,L12 热,热量 Q 磁导率 μ 热流量 Φ 真空磁导率 μ0 面积热流量, 热流[量]密度 q,φ 相对磁导率 μr 热导率,(导热系数) λ,(κ) 磁化强度 M,(Hi) 传热系数 K,(k) [直流]电阻 R 表面传热系数 h,(α) [直流]电导 G 热绝缘系数 M [直流]功率 P 热阻 R 电阻率 ρ 热导 G 电导率 γ,σ 热扩散率 a 磁阻 Rm 热容 C 磁导 Λ,(P) 质量热容,比热容 c 绕组的匝数 N 质量定压热容,比定压热容 cp 相数 m 质量定容热容,比定容热容 cV 相[位]差,相[位]移 φ 质量热容比,比热[容]比 γ 阻抗,(复[数]阻抗) Z 等熵指数 κ [交流]电阻 R 熵 S 电抗 X 质量熵,比熵 s [交流]电导 G 能[量] E 品质因数 Q 热力学能 U 损耗因数 d 焓 H 损耗角 δ 质量能,比能 e [有功]功率 P 质量焓,比焓 h 视在功率,(表观功率) S ,PS 电学和磁学 无功功率 Q,PQ 电流 I 功率因数 λ 电荷[量] Q,q [有功]电能[量] W 体积电荷,电荷[体]密度 ρ,(η) 光及有关电磁辐射 面积电荷,电荷面密度 σ 发光强度 I,(Iv) 电场强度 E 光通量 Φ,(Φv) 电位,(电势) V,φ 光量 Q,(Qv) 电位差,(电势差),电压 U,(V) [光]亮度 L,(L v) 电动势 E 光出射度 M,(Mv) 电通[量]密度 D [光]照度 E,(Ev) 电通[量] Ψ 曝光量 H 电容 C 光视效率 V 介电常数,(电容率) ε 物距 p,l 真空介电常数,(真空电容率) ε0 声学 相对介电常数,(相对电容率) εr 声速,(相速) c 面积电流,电流密度 J,(S) 声能密度 w,(e),(D) 线电流,电流线密度 A,(α) 声功率 W,P 磁场强度 H 声强[度] I,J 磁位差,(磁势差) Um 声阻抗 Za 磁通势,磁动势 F,Fm 声阻 Ra 磁通[量] Φ 声质量 Ma 续表 量名称 量符号 量名称 量符号 声导纳 Ya 分子或其他基本单元数 N 声导 Ga 物质的量 n,() 声纳 Ba 摩尔质量 M [力]质量 M 摩尔体积 Vm 声压级 Lp 摩尔热容 Cm 声强级 LI 摩尔定压热容 Cp, m 损耗因数,(损耗系数) δ,ψ 摩尔定容热容 CV, m 反射因数,(反射系数) γ,(ρ) 摩尔熵 Sm 透射因数,(透射系数) τ B的分子浓度 CB 吸收因数,(吸声系数) α B的质量分数 wB 隔声量 R B的浓度,B的物质的量浓度 cB(或[B]) 吸声量 A B的摩尔分数 xB,(yB) 响度级 LN 溶质B的摩尔比 rB 响度 N B的体积分数 φB 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 标准平衡常数 KΘ 相对原子质量 Ar 分子质量 m 相对分子质量 Mr 摩尔气体常数 R 说明:① 当一个量有多个名称或符号而未加区别时,则这些名称或符号处于同等的地位。 ②“量名称”栏中方括号去掉时的名称为量的全称。在不致引起混淆、误解的情况下可以省略方括号中的字。去掉方括号中的字时的名称为量的简称。 ③“量名称”栏中圆括号内的名称是其前面名称的同义词。 ④“量符号”栏中圆括号内的符号为“备用符号”,供在特定情况下主符号以不同意义使用时使用。 ⑤ 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但国家标准不赞成这种习惯。 由国家标准可以总结出以下几方面有关量名称使用的基本原则: (1)一个量一般有一个名称,但有的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例如:“自由落体加速度”与“重力加速度”,“动量矩”与“角动量”,“体积电荷”与“电荷密度”,“时间”、“时间间隔”与“持续时间”为同一量的不同名称。 (2)有的量名称有全称和简称两种叫法,简称一般为常用称法,其使用一般优先于全称。例如:“粘度”与“动力粘度”,“相对密度”与“相对质量密度”,“电通”与“电通量”,“磁通”与“磁通量”分别为量名称的简称和全称。 (3)对于有多个名称的量,这些名称未加区别时处于同等的地位,否则应存在优先使用关系。例如:“压力”和“压强”为同一量的两个名称,具有同等的地位,可根据情况进行选择;“线应变”和“相对变形”,“介电常数”和“电容率”,“透射因数”和“透射系数”为同一量的两个名称,但不具有同等的地位,可优先选择前者。 (4)在国家标准中增加了一些新的量名称,同时也就废弃了一些旧名称。例如:“重力”改为“重量”(以地球为参考系时仍可用“重力”),“比重”改为“密度”,“摩擦系数”改为“摩擦因数”,“绝对温度”和“开氏温度”改为“热力学温度”,“比热”改为“质量热容”或“比热容”,“内能”改为“热力学能”,“电流强度”改为“电流”,“重量百分数”改为“质量分数”,“体积百分数”改为“体积分数”,“原子量”改为“相对原子质量”,“分子量”改为“相对分子质量”。 由国家标准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有关量符号使用的基本原则: (1)量符号一般用单个字母或者含有上下标(包括字母、数字、符号)或其他说明性标记的字母(包括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表示,但有的量符号用两个字母或多个符号组合来表示,有的用加有某种符号或记号的单个字母来表示。例如:“慢化面积”的符号(,)用含有上下标的字母表示;“雷诺数”(Re)、“马赫数”(Ma)等25个特征数用两个字母表示;“质能吸收系数”(μen/ρ),“定向剂量当量”(H′(d,Ω))用多个符号组合表示;“吸收剂量率”()用加有微分符号的单个字母表示。 (2)一个量一般有一个符号,但有的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一个量同时有多个符号而未加区别时,这些符号处于同等地位,可根据情况进行选择。当量的主符号与其他量的符号发生冲突或按习惯需要使用时可使用备用符号。例如:“摄氏温度”有两个符号t,θ,它们具有同等地位;“重量”有三个符号W,P,G,其中P,G为备用符号。 (3)不同的量的符号一般是不相同的,但有的量的符号与另外不同的量的符号是相同的,即同一符号可作为不同的量的符号。例如:W可作为“重量”和“功”这两个量的符号,T可作为“周期”和“热力学温度”的符号,p可作为“压力”、“动量”和“物距”的符号。 (4)名称相近但概念不同的量的符号可能是截然不同的。例如:“力”的符号为F,“表面张力”却为γ或σ;作为7个基本量之一的“质量”,其符号为m,在声学中“[力]质量”表示惯性力抗除以角频率,其符号为M;“长度”、“波长”和“程长”具有相近的量名称,但其符号是不同的,分别为l(或L),λ和s,而在数学中可用小写的拉丁字母(如a,b等)或两个连写的字母(如∣AB∣,AB等)表示直线段的长度。 (5)量符号用斜体字符表示,但表示“酸碱度”的符号pH和表示材料硬度的符号HRC等可以“当做”量的符号使用,并用正体字符表示。量符号有下标时,下标的正斜体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参见3.3.1节中有关内容),也有的下标是由正、斜体字符复合而成的。例如:表示数的字母n、坐标轴的字母x等用斜体表示;“质量定容热容”的符号为cV,其下标V用斜体表示(根据“体积”的量符号V而来);“群速度”的符号为cg,vg,其下标g用正体表示(根据英文单词group的首字母g而来)。 (6)量符号是严格区分字母类别、大小写及字体的。例如:表示“传热系数”、“角波数”的符号“k”的字母类别为拉丁字母,“曲率”、“压缩率”、“热导率”、“等熵指数”的符号“κ”的字母类别为希腊字母;表示“功率”、“粒子辐射度”等的符号要用大写字母P,“压力”、“物距”或“动量”等的符号要用小写字母p;表示矩阵、矢量(或向量)和张量的符号要用黑(加粗)斜体字母。 3.1.8 量名称中所用术语的规则 如同为量选择适当的符号一样,量的命名也需要某种规则。当一个量无专门名称时,其名称一般是一个与系数(coefficient)、因数或因子(factor)、参数或参量(parameter)、比或比率(ratio)、常量或常数(constant)等术语组合的名称。与此类似,“质量[的](massic)”或“比(specific)”,“体积[的](volumic)”或“密度(density)”,“线(lineic)或“线密度(linear...density)”,“面积[的](areic)”或“面密度(surface...density)”,“密度(density)”,“摩尔[的](molar)”,“浓度(concentration)”等形容词或术语也加于量名称中,以表示其他相关量或导出量。 1)系数,因数或因子 在一定条件下,如果量A正比于量B,则可以用乘积关系式A=kB表示,式中作为乘数出现的量k常称为系数,因数或因子。 如果量A和量B具有不同量纲,则k用“系数”这一术语。例如:霍尔系数AH,线[膨]胀系数αl,扩散系数D。注意:有时用术语“模量”(modulus)代替术语“系数”。例如:弹性模量E。 如果量A和量B具有相同量纲,则k用“因数”或“因子”(为一量纲一的乘数)这一术语。例如:耦合因数k,品质因数Q,摩擦因数μ。 2)参数或参量,数,比[率] 量的组合,例如在方程式中出现的那种,常被视为构成新的量。这种量有时称为参数或参量。例如:格林爱森参数γ。 某些量的量纲一的组合,例如在描述传输现象中出现的那种,称为特征数,并在名称中带有“数”这一字。例如:雷诺数Re,普朗特数Pr。 由两个量所得的量纲一的商常称为比[率]。例如:热容比γ,热扩散比kT,迁移率比b。注意:①小于1的比[率]有时用“分数”这一术语。例如:质量分数wB,敛积分数f;②有时用“率”(index)代替“比[率]”,但不推荐扩大此用法。例如:折射率n。 3)级 量F和该量的参考值F0之比的对数称为级(level)。例如:场量级LF=ln(F/F0)。 4)常量或常数 一个量如果在任何情况下均有同一量值,则称为普适常量或普适常数(universal constant)。除非有专用名称,否则,此名称均含有“常量”或“常数”这一术语。例如:引力常量G,普朗克常量h。 一特定物质的量如果在任何情况下均有同一量值,则称为物质常量(constant of matter)。除非有专用名称,否则,此名称也含有“常量”这一术语。例如:某特定核素的衰变常量λ。 仅在特定条件下保持量值不变,或由数学计算得出量值的其他量,有时在名称中也含有“常量”或“常数”这一术语,但不推荐扩大此用法。例如:化学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它随温度而变)KΘ,某特种晶格的马德隆常量α。 5)常用术语 形容词“质量[的]”或“比”加在量的名称之前,以表示该量被质量除所得之商。例如:质量热容,比热容c;质量体积,比体积v;质量熵,比熵s;质量[放射性]活度,比[放射性]活度a。 形容词“体积[的]”或术语“密度”加在量的名称上,以表示该量被体积除所得之商。例如:体积质量,[质量]密度ρ;体积电荷,电荷密度ρ;体积能[量],能[量]密度w;体积数,数密度n。 形容词“线”或术语“线密度”加在量的名称上,以表示该量被长度除所得之商。例如:线质量,[质量]线密度ρl;线电流,电流线密度A。注意:术语“线”常单独加在量的名称上,以区别类似的量。例如:平均[直]线范围R,线膨胀系数al,线衰减系数μ。 形容词“面积”或术语“面密度”加在量的名称上,以表示该量被面积除所得之商。例如:面质量,[质量]面密度ρA;面电荷,电荷面密度σ。术语“密度”加在表示通量(或流量)的名称上,以表示该量被面积除所得之商。例如:热流[量]密度q,电流密度J,磁通[量]密度B。 术语“摩尔[的]”加在量的名称之前,以表示该量被物质的量除所得之商。例如:摩尔体积Vm,摩尔热力学能Um,摩尔质量M。 术语“浓度”常加在量的名称上(特别是对混合物中的某种物质),用以表示该量被总体积除所得之商。例如:B的[物质的量]浓度cB,B的分子浓度CB,B的质量浓度ρB。术语“光谱密集度”用以表示光谱分布函数。 有关这部分内容参见GB 3101—1993的附录A《物理量名称中所用术语的规则》。 3.2 计量单位 在经济、科技、文教等领域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中,都离不开计量单位,世界各国对统一计量制度历来都十分重视,并把其作为基本国策,有的甚至还写入了国家宪法。我国也很重视这项工作,国务院于1984年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确定了以先进的SI为基础的我国法定单位,这是进一步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9月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我国采用SI单位和我国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非法定单位应当废除,这就以法律的形式确保了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 3.2.1 单位的概念 单位(unit)是计量单位(也称测量单位)的简称,可定义为:单位是约定定义和采用的用以比较并表示同类量中不同量大小的某一种特定量(即物理常量)。这种约定的范围是不受限制的,包括国际约定、一国约定或更小范围的约定,SI单位就属于国际约定。单位恒为特定量,当然属于物理量,因此也有量纲。单位并不要求数值为1,因此不能把单位理解为数值为1的量,例如把100 N作为单位使用也是可以的。 任何单位的定义只能来自特定量或其他单位。例如:“米(m)”定义为光在真空中(1/299 792 458)s时间间隔内所经路径的长度,即1 m=(1/299 792 458)s·c;“开[尔文](K)”定义为水三相点热力学温度的1/273.16,即1 K=(1/273.16)·Ttr(H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