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会计学概述 【本章导读】 本章阐述了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的观点; 并简要论述了会计学的发展; 说明了各种经济业务在会计上的反映以及会计学的重要概念——会计方程式; 在此基础上重点介绍会计学的逻辑前提——会计假设。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应重点理解会计的基本概念,并对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有基本认识,为以后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 问题导引: 会计就是记账吗? 我将来不做会计工作为什么还要学会计课? 会计方程式有什么用? 会计要讲究真实性,为什么还有会计假设呢? 开篇故事: 老薛是服装行业的专家,最近自筹资金收购了一家小型服装企业。由于他对服装行业的各个环节都非常熟悉,加上企业比较小,他决定自己担任经理,亲自管理企业。企业的名称是“梅花鹿童装公司”,主要生产梅花鹿牌童装。在工商部门注册时,老薛感觉企业的资本很重要; 在银行办理开户时,他想到将来要在银行贷款,因此负债的问题不能忽视;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他又觉得纳税业务必须关注; 而在纷繁复杂的经营业务中,许多业务都要他拍板,例如,某客户订购服装的报价比以前降低,是否可以接受?采购原材料的价格上升,对成本有多大的影响?某个同行打算与老薛合伙经营,应该要求其投入多少资金?所有这些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问题,都让老薛觉得举棋不定,左右为难。其原因在于他不掌握拍板所需要的数据和信息。他感觉需要一个能够为他提供各种信息和数据的参谋,以便有效地开展经营。但是,到哪里去物色能够提供所需信息的参谋呢?一个朋友提醒他,他所需要的信息绝大部分是会计信息,并介绍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会计师为其进行咨询服务。 第一节会计的概念 一、 会计的雏形: 生产过程的附带职能 会计起源于生产活动。众所周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不仅保证了人类生活的物质需求,同时也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生产活动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4个环节,这一过程既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过程,同时又是产品的提供过程。如果社会的生产效率低下,生产的产品在人们消费之后没有剩余,社会再生产就只能维持原来的生产规模而难以扩大和发展; 如果社会的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生产的产品除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消费之外还有剩余,社会再生产就能够以扩大的规模进行; 生产效率越高,剩余产品越多,社会的发展也就越快。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就认识到,有必要在生产的同时把生产活动过程的内容记录下来,以帮助人们了解劳动成果和剩余产品的数量。 这种记录主要是从数量上表达了人们经济生活中的财产变化,并提供与此相关的经济信息。例如,在原始社会,人类出于掌握生产成果的需要,逐渐产生了“结绳记事”等简单的计量行为,由此产生了会计的雏形。文字出现以后,人类开始对物质资料的生产与耗费进行专门的记载; 如我国产生的“书契”郭道扬.会计史教程.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就是用文字来刻记有关经济事项的记录,这可以说是最初形态的会计。但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低下,生产规模不大,与之相适应用来计算生产和耗费的会计也极为简单,它只能作为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由生产者在生产时间之外附带地把收入、支出等记载下来。 二、 会计的产生: 财产的保管和记录 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以后,随着财产私有制的确立,阶级的产生和国家的建立,有关财富计算、分配等各个环节的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种复杂的经济关系促进了会计核算技术的发展和会计工作职责的变革,原先作为附带工作就可以完成的核算任务发展到必须建立一个专门的会计职能部门才能完成的程度。在资本主义产生以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民间的生产规模相对狭小,对会计工作的要求仅限于积累经济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定期报告给财产的所有者,即所谓“月计岁会”(零星算之为计,总和算之为会)。用于记录和报告财产收支结存情况的“官厅会计”是古代会计的主要形式。据史料记载,我国早在西周时代就有了为朝廷服务的官厅会计。“会计……在当时的含义是: 既有日常的零星核算,又有岁终的总合核算,通过日积、月累到岁会的核算以达到正确考核王朝财政经济收支的目的。”郭道扬.中国会计史稿(上册).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 12. 官厅会计在国外的历史也很悠久。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 “原始的印度公社里,就有一个记账员,登记农业账目,登记和记录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2: 395~396. 古代会计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是庄园会计。庄园会计出现在进入封建社会后的欧洲。当时,各个庄园领主逐渐把各自的封地变为世袭领地,从而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硬化了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的硬化,使得国家主权削弱,各封建庄园相对独立。西欧各国的封建庄园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经济自给自足。每个庄园都包括一个农场和几个小手工作坊,可以满足庄园内全部人员几乎一切生活需要。二是出现委托代理关系。多数作为庄园主的封建贵族,不可能自己管理庄园的一切事务,对拥有多个庄园的庄园主来说更是如此,于是庄园主将庄园委托给他所信任的管家进行管理。这样,在庄园主和管家之间,就形成了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管家因此承担了相应的代理责任。管家为了能够及时地行使自己所承担的这一责任,需要定期地向庄园主报告庄园的财产管理情况,这就引发了庄园会计的产生。尽管庄园会计阶段的会计方法十分简单,但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会计思想,如受托责任思想、定期报告制度,均对以后的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无论是官厅会计还是庄园会计,其主要任务都是对财产的保管和记录。簿记是该阶段会计的重要特征。我国这一阶段的单式簿记方法曾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如秦汉时期,经济生活中钱物的进出使用固定的一对行为动词“入”、“出”或“收”、“付”作为记账符号,这是会计记录规范化的一个重大进步。又如宋朝时期创造的“四柱清册”结算法,在当时是官吏报销钱粮或办理财产移交时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四柱即“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个要素,相当于现在会计术语的期初结存、本期收入、本期付出和期末结存。每到期末,人们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的公式进行试算平衡,以报告财产物资的增减和结存情况。 13世纪以后,世界商业中心由东方转到以意大利为中心的欧洲。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成为商业贸易的集散地,经济十分发达。在这些地方,资本借贷业务悄然兴起,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发。相应地,传统的簿记方法已不能满足核算资本借贷这类经济业务的需要。于是,借贷复式记账法经过民间200多年的流传,在1494年被意大利的传教士巴其阿勒总结问世,成为其著作《算术、几何与比例概要》[美]R.G.布朗,K.S.约翰斯顿.林志军,等,译.巴其阿勒会计论.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1988.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近代会计产生的标志,也是会计发展史上公认的第一个里程碑。 三、 会计的演进: 一门艺术 自15世纪至19世纪,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发展比较缓慢。直到19世纪,英国、美国等国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这一局面才得以改变。社会化大生产以及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出现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引起了会计核算方法和内容的深刻变化: (1) 会计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大,过去会计只服务单个企业,通过职业会计师的活动逐渐发展到为所有企业服务,使会计成为一种社会活动。 (2) 会计工作内容的扩大,过去会计主要是记账和算账,逐渐增加了编制和审查报表等工作任务; 与此同时,为了满足编制财务报表的需要,对资产计价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 (3) 企业会计报告的信息必须接受外界的监督,企业的账目只有通过外界,特别是独立执业会计师的监督,才能取信于企业外部的投资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1854年世界上第一个会计师协会——英国爱丁堡会计师公会的成立,被认为是近代会计发展史上第二个里程碑。葛家澍.会计学导论.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1988. 但是20世纪之初,法律制度的建设进程相对落后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速度。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在美国,尚未建立与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企业组织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也没有发布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匹配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因此,各企业按照各自利益需求编制财务报表的行为司空见惯。这种情况下盛行的观点是: 会计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科学。所谓“艺术”,一般是指通过经验、学习或观察而获得的完成一定行为的能力。如果把会计理解为艺术,则强调的不是规范化的行为准则,或会计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相反强调的是经验、技巧和独立判断与解决具体问题的本领。 “艺术论”的形成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背景,这就是会计交易或会计事项包含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将会计业务数据按照人们的要求加工成有用信息,需要进行判断,这种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只有靠会计人员的经验和技巧才能完成。但是,过分强调会计的“艺术性”则容易使会计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特别是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多种资产计价方法并存,实务中对收益的性质认识和界定存在很大差异。有些企业管理者为了吸引更多的外部投资,利用会计工作中的判断和分析操控会计数据,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这些混乱的会计处理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大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 会计的现状: 经济信息系统 自20世纪60年代起,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促使人们开始重新探索和认识会计的本质和作用,并力图使其成为一门科学。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的观点,逐渐在经济发达国家的会计界出现。到了20世纪70年代之后,这种观点成为会计学界的主流观点。 这一观点认为: 会计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这个系统主要用来处理企业资金运动发出的信息,通过信息加工,可以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资金运动; 并利用加工后的信息和信息反馈,帮助信息使用者制定或修订经济决策。 五、 会计信息使用者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1.该项规定说明了会计信息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基本准则进一步界定了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使用会计信息的目的。 (一) 企业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 1. 为企业投资人、债权人提供会计信息,满足其了解企业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呈多元化趋势。企业在获得所有者投资之外,还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投资人和债权人向企业投入资金后,总是希望获得高额或稳定的投资报酬。因此在投资前后,他们都需要了解被投资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的优劣和变化情况,以便在若干个投资方案中进行决策,从而要求企业对外公布财务信息来满足他们的决策需要。这些使用者使用会计信息的目的分为两个层面: 首先,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管理层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以确定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能力和业绩; 其次,利用会计信息预测及分析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部分使用者已成为会计信息的主要服务对象。 2. 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满足政府调控的信息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政府管理机构,需要以企业经济信息为依据制定适合我国情况的经济发展政策,而会计信息是经济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政府管理部门可以了解社会总资产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利润的情况,企业对社会的贡献情况,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中有多少用于国家积累,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各级各地政府可以了解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其效益情况,作为制定政策和调整资源配置的依据。 3. 为税收机关提供有关企业课税、免税、递延纳税的信息 企业的税收金额是根据相关会计信息计算调整后得到的。企业根据其采购商品和劳务的会计记录确定其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根据其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确定其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根据利润记录调整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如果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的减免税规定,其减免金额的计算也需要以相应的会计记录为依据。 (二) 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 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分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两个层面。 1. 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不断加强和改善内部经营管理 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是会计最基本的目标。例如,为了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管理者需要了解一段时期内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耗费与成果、收入与支出、盈利或亏损等情况; 了解本企业在某一时日的资产总额及其组成和结构(如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各是多少以及它们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了解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情况、已实现利润的金额和分配结果,等等。在了解历史数据的基础上,还需要了解、预测经济前景等方面的信息。因此,企业管理者需要会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2. 为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提供会计信息,保障企业员工效益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令第287号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体现了国有企业中职工主人翁的权利和地位。 第二节企业组织形式与会计规范 一、 会计与企业组织形式 在各种影响会计工作的环境因素中,企业的组织形式是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在现代社会环境中,主要有3种企业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对会计有不同的要求。 (一)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个人所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多为小型服务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所采用。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就是其财产的法定所有者,对企业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并单独享有企业权益。 (二)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根据契约相互约定出资组成、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建立合伙企业不需要具备特定的法律条件,出资人之间只要同意合作就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一般来说,各出资人应签订合伙契约,明确企业名称、营业种类、合伙人投资额及其权利义务,损益分配和终止条件等。由于合伙人之间共负无限连带责任,其人身信任性较大,所以当有新合伙人加入,旧合伙人退出时,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应当解散旧的合伙企业,同时成立新的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两种组织形式对会计的要求是,系统记录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盈亏计算,编制会计报表,并以此作为纳税依据。这两类企业组织会计工作的主要目是服务于纳税需要。 (三) 公司制企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1)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公司是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建立、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公司发行的股份代表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公司股份持有者称为股东。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所以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只限于其持有的股份份额。独立的法人资格使公司能够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而可以自主购买、持有、占用和出卖财产; 能够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有权与他人订立契约;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股份持有者(即股东)可以转让他们手中的股票而不影响公司的法定持续存在。这种所有权的可转让性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性,增强了公司对社会公众投资的吸引力,提高了公司的筹资能力。因此,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经济发达国家的多数企业都采用股份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制企业,特别是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与前两种组织形式的最大差别在于企业的所有者不需要参加经营管理。他们需要通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了解和掌握自己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从而判断投资的价值和收益。这种信息需求有力地促进了会计方法和会计理论的发展。可以这样说,当代会计方法和会计理论的重大发展,大多与股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有直接的关系。 二、 会计规范 会计规范是指所有对会计工作起约束作用的原则、准则、法规、条例和道德守则的总和。会计规范以国家机构或民间团体所制定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的形式体现。 1. 会计规范的层级 中国会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各级行政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用于调整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性会计规范。具体可以分为国家会计规范和地方会计规范两个层级,其中国家会计规范可以再划分为国家会计法律、国家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会计行政规章三个子层次,地方会计法规也可以划分为地方会计行政法规和地方会计行政规章两个子层次。其总体结构如图1-1所示。 法规性会计规范 国家会计规范国家会计法律 国家会计行政法规 国家会计行政规章 地方会计规范地方会计行政法规 地方会计行政规章 图1-1会计法规层级图 国家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有关调整会计关系、约束会计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制定、1993年修订、1999年再次修订的《会计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 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通过的《公司法》第六章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规定、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证券法》第三章第三节关于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等。这些最基本的会计法律,对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国家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为执行有关会计法律规定而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如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国家会计行政规章是指由财政部或国务院其他部委制定颁发的规章制度,是国家授权有关管理机构对某一专项会计工作或某一部门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例如,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会计人员教育、考核、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等。 地方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和国家法律与法规的规定,根据法律和法规授权以及地方建设的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所制定和颁布的、仅在本地区实施,在本地区有效的有关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会计行政规章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所制定的仅在本辖区内具有效力的规范性制度。 2. 会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根据其作用范围,可以将现行会计规范划分为以下4个层次: (1) 会计法。《会计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85年首次颁布施行,1993年12月,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修正,1999年10月,再次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由国家主席下令公布,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计法》是一切会计工作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拟定其他会计法规、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均应以《会计法》为依据。 《会计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二条,除了指出立法目的,规定适用范围,划分会计工作的管理权限,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外,还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了会计工作应当达到的要求。1999年10月颁布的《会计法》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① 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严格禁止虚假。《会计法》多次要求各单位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报告等)必须真实、完整,强调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此外,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对直接责任人增加了经济处罚办法。 ② 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责任。《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③ 特别关注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法》增加了“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强调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方面的真实性,利润分配的真实性。 ④ 要求各单位强化会计监督。《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提出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各单位而言,加强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2) 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处理会计对象的标准,是会计核算的规范,也是评价会计工作质量的准绳。会计准则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基本会计准则,是指那些适用面广、对会计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会计概念、会计假设、确认基础和会计原则均属基本会计准则的范畴。二是具体会计准则,是确认、计量和报告某一会计主体的具体业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所应遵循的准则。基本会计准则是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结晶,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依据。反过来,具体会计准则应当体现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两个层次的会计准则应当保持协调一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由财政部制定和颁布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的会计事务。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财政部于1992年11月首次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1993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设在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其中,会计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范围内施行,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和完善,规范了企业会计工作,从而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并实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3) 会计制度。1999年10月颁布的《会计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这里所称的统一会计制度,是广义概念,既包括会计准则,还包括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均归财政部制定。 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部主要以颁布统一会计制度的办法来规范会计处理,并没有成文的会计准则。自1992年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陆续出台了相关的统一会计制度,形成了具体会计准则与统一会计制度并存的格局。 企业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准则》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会计凭证的种类、格式、填制和审核; ②账户名称一览表: 账户编号和账户名称,各账户的内容; ③所设账簿的分类、名称,账簿组织和记账方法; ④账务处理程序; ⑤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内容和报送程序。详尽完备的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机构的组织、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会计资料的分析利用、会计检查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会计资料的存档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等。 (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运作的监管,中国证监会陆续颁发了多项行政法规,其中包括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称为《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除了遵循《会计法》、《公司法》中的会计法规以及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之外,在信息披露上,还必须遵循中国证监会所发布的各项准则。 第三节企业基本经济业务与会计方程式 一、 企业的基本经济业务 经济业务或称经济事项,是指对企业产生一定后果的经济活动。经济业务中,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而主动开展的业务是企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取得资本、购置固定资产和商品或原材料、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分配利润等。 企业要生存、经营下去,必然需要取得一定的资本,即人们常说的本钱。现代企业取得资本的渠道主要有两种: 所有者投资和取得借款。 购置固定资产、商品或原材料。固定资产、商品或原材料是企业经营的物质基础,如制造企业要有生产设备,物流公司要有运输车辆,商店要有商品等,这些业务可以称为采购业务。 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制造业企业通过制造产品,服务业通过提供服务,来实现企业获得利润的目标。制造产品就是通过操作固定资产作用于原材料,改变原材料的形态,成为可消费的物品或生产资料。而服务业则是向客户提供所需要的劳务。 取得收入。通过出售产品或商品收取货款,与此相关的,主要是结算制度和售货方式。结算制度是指采用什么方式付款,是开具支票还是银行汇付。售货方式是指付款的时间,即是赊销还是现销,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 分配利润。在股份有限公司,利润的分配主要指股利的发放。一个企业的股利政策由多种因素决定,主要有留存收益、资产构成情况(流动性状况)、今后的财务状况等。 二、 会计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4. 要记录上述业务所产生的会计信息,需要首先分析这些业务的发生对哪个或哪几个会计要素产生影响、产生什么性质的影响,从而才能确定这些业务所形成的会计信息。 会计要素指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是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的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6个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并给出了这些要素的基本定义。掌握这些会计要素的基本定义,有利于会计报表报阅读者系统而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会计信息的内涵。 (一) 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具体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库存商品、机器设备、建筑物等有形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