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述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卫生法学是研究与卫生法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属于社会科学。 卫生法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许多观点众说纷纭,不少问题还有待于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讨。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卫生法学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卫生法学的学科体系也会不断成熟和发展。 二、卫生和法律的含义及其关系 (一)卫生的含义 卫生的含义,在古代是指“养生”和“护卫生命”。如今,卫生的概念被泛指为: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要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和社会措施。 因此,卫生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是一种增进健康的行为措施 增进健康的行为措施包括个人与社会两种行为措施。个人行为措施主要是指个人应该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个人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决定个人的健康状况。社会行为措施是指国家采取有利于人体健康、防治疾病的措施,以提高公民的生命质量,改善公民的生活环境。 无论个人行为措施还是社会行为措施,都不能仅从合乎生理的要求考虑,还必须考虑心理和社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2.卫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 民众的健康素质和卫生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一方面,社会离不开卫生,因为卫生可以增进人体健康,保护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卫生也离不开社会,因为卫生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制约,卫生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同时,国 2 卫生法学(第 2版) 家还应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 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 进健康中国建设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 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也是国家、社会、公民的共同责任。 3.卫生已发展成为具有科学内涵的知识体系 作为一种行为措施,卫生应当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卫生学科群和知识体系不仅包括硬科学学科和知识,而且包括软科学学科和知识。卫生学科群和知识体系的出现,使卫生教育得到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也使卫生决策更加科学化。 (二)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其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国家认可法律是指根据其需要,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关确认社会上早已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宗教信条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并赋予它法律效力。 2.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地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以此来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统治目的。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院和监狱等机关依法使用强制手段保证法律在现实社会中实施,使法律在其效力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三)卫生与法律的关系 1.卫生的发展促进了卫生法律、法规的产生和发展 医学和生命科学的发展为相关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关于提出终止妊娠医学意见情形的规定等,就是以医学、遗传 学和其他生命科学原理为依据制定的。现代医学的发展对一些传统的法律部门也提出了新 的问题。例如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变性手术、器官移植等,对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 的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死亡的传统判定标准也面临新的冲击。 2.法律为卫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首先,法律决定了卫生发展的方向,保证国家卫生战略的实施,调整卫生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为卫生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条件。其次,通过法律规定卫生机构的设置、组织原则、权限、职能和活动方式等,保证国 4 卫生法学(第 2版) (四)科学性 卫生法律规范中的许多内容是由卫生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构成的。依据医学等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成果制定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法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一个显著特点。为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将科学的工作方法、程序、卫生标准确定下来,使之成为必须遵守的卫生技术法规,这体现了卫生法学的科学性。 (五)综合性 有效地保护人体健康是一个具体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卫生法学只有将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融合进来,才能实现维护人体健康的根本宗旨。同时,卫生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是多样的,它不仅涉及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民事法律、法规,甚至出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时还涉及刑事法律、法规。因此,卫生法学不仅涵盖了法学基础理论,而且还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密切相关,具有众多学科相互融通的综合性。 (六)实践性 卫生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理论性学科。只有将卫生法学同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我国自己的经验、教训,才能使卫生法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才能发挥卫生法学学科的重要作用。 第二节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卫生法学与法学 法学是以法和法律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而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因此,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卫生法学应当在法学基础理论的指导下开拓、发展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律研究,而法学体系则因卫生法学的产生与发展而得以丰富和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法学对卫生法学的指导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我们学习和研究卫生法学,首先应该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 二、卫生法学与医学 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防治疾病的科学。医学作为知识体系,其本身并不具有阶级性,而法学是有阶级性的。卫生法学和医学的使命都是为了保护人体的健康。医学科 6 卫生法学(第 2版) 六、卫生法学与卫生经济学 卫生经济学是研究卫生服务、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之间辩证关系的一门学科。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仅吸纳了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和社会劳动力,而且也给社会提供了相当规模的卫生服务。卫生法学和卫生经济学的共同之处在于,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卫生法学与卫生经济学的区别在于:卫生经济学是通过对卫生事业进行经济分析,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学主要研究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与卫生事业发展的关系、卫生事业的经济性质、医疗卫生技术的经济合理性、卫生费用的理论、医疗保健制度的经济合理性等。卫生法学则将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性质和卫生需求以及卫生经济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制度,通过卫生立法予以确认和干预,并成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以维护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秩序,保证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七、卫生法学与卫生政策学 卫生政策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卫生目的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卫生法和卫生政策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都具有规范性,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国家卫生政策是卫生法的灵魂和依据,卫生法的制定要体现国家政策的内容;卫生法是实现国家卫生政策的工具,是卫生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规范化、法律化。 卫生法和卫生政策又存在以下区别: (1)卫生法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卫生政策的贯彻靠宣传教育,靠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2)卫生法通过法律条文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明确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卫生政策则通过决议、决定、纲要等形式表现出来,其内容比较原则和概括。 (3)卫生法调整的范围比较具体;卫生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广泛、更全面。 (4)卫生法比卫生政策有更大的稳定性;卫生政策则有较强的时效性,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 八、卫生法学与法医学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工作中有关人身伤亡和涉及法律的各种医学问题的学科。卫生法学主要运用法学理论来研究和解决医学实践中的有关法律 8 卫生法学(第 2版) 法队伍必须既要有丰富的卫生专业知识,又要熟悉自己执法范围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卫生法学有助于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卫生行政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四)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需要 学习卫生法学知识,有助于公民树立卫生法制观念,在自己的健康权利受到侵害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依法遵守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卫生行为,提高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自觉性,从而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二、学习卫生法学的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卫生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卫生法学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学习卫生法学,既要了解其基本知识、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还要了解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动态,了解和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卫生工作的重要文献和讲话。要密切结合我国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法制建设的实践进行思考和探索,使卫生法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和发展。学习卫生法学要同个人的思想和专业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卫生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卫生技术行为和管理活动,从而更好地为增进人民健康服务。 (二)历史考察的方法 卫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同社会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受政治、文化、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 学习卫生法学,一定要坚持历史考察的方法,将卫生法律现象及卫生法律关系的研究同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医药卫生的发展联系起来,深入研究卫生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探求其产生、发展的根源和条件。 (三)比较分析的方法 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问题,是发现真理、发展真理的有效途径。比较分析的方法包括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两种。纵向比较即上述历史考察的方法。横向比较方法,是对世界各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和国际卫生立法的情况综合分析,既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加以取舍和改造,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法学。 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卫生法学? 2. 简述卫生与法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