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AutoCAD平面编辑命令 本章概要 在使用AutoCAD软件时,只使用绘图命令或绘图工具只能绘制一些基本图形。为了绘制更复杂的图形,必须借助图形编辑命令。本章详细介绍AutoCAD软件的基本编辑命令,包括对图形进行修改、移动、复制以及删除等操作,或通过已有图形构造新的复杂图形的编辑命令及操作方法。 AutoCAD提供了丰富的图形编辑功能。“修改”菜单与“修改”工具栏如图3.1和图3.2所示。 图3.1“修改”菜单 图3.2“修改”和“修改Ⅱ”工具栏 3.1选 择 对 象 在AutoCAD中执行编辑操作时,通常情况下首先选择需要编辑的图形对象,然后再进行相应的编辑操作。这样所选择的对象便构成一个集合,称为选择集。用户可以用一般的方法进行选择,也可以使用夹点工具对图形进行简单编辑。在构造选择集的过程中,被选择的对象一般以虚线显示。对象的选择模式有多种,可以通过对选择集设置来确定选择对象的模式,如图3.3所示。 图3.3使用“选项”对话框设置选择模式 1. 选择对象的步骤 通过单击对象,或者通过使用窗口选择或窗交选择的方法来选择对象: (1) 单击: 通过单击单个对象来选择。 (2) 窗口选择: 从左到右拖动光标以选择完全封闭在矩形选择区域内的所有对象。 (3) 窗交选择: 从右到左拖动光标以选择在矩形选择区域内或与之相交的所有对象。 选择完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对象选择,或按Esc键取消选择。 2. 选择对象的方法 当用户要对图形进行编辑修改时,系统会提示: “选择对象: ”,在该命令提示下输入“?”号,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需要点或窗口(W)/上一个(L)/窗交(C)/框(BOX)/全部(ALL)/栏选(F)/圈围(WP)/圈交(CP)/编组(G)/添加(A)/删除(R)/多个(M)/前一个(P)/放弃(U)/自动(AU)/单个(SI) 选择对象的参数很多,最常用的几个选项含义如下: (1) 直接选择对象: 此方式是用拾取框直接选择一个对象,可连续选择多个对象。 (2) 窗口(W): 此方式是用一个矩形窗口选择对象,凡是在窗口内的目标均被选中。 (3) 上一个(L): 此方式是将用户最后绘制的对象作为编辑对象。 (4) 窗交(C): 交叉选择方式。该选项与“窗口”选项类似,不同的是在此窗口内或与此窗口四边相交的图形都将被选中。 注意: 在默认情况下,用户不输入选项,直接按从左到右的方法确定窗口,则系统按窗口方式建立选择集; 按从右到左的方法确定窗口,则系统按窗交方式建立选择集,即: 从左到右,W方式; 从右到左,C方式。 (5) 框(BOX): 此方式是由“窗口”和“窗交”组合的一个单独选项。从左向右指定对角点,即为“窗口”方式; 反之,为“窗交”方式。 (6) 全部(ALL): 全选方式。该选项用于选取图形中的所有对象。 (7) 栏选(F): 围线选择方式。凡是与该折线相交的实体均被选中。 (8) 圈围(WP): 多边形窗口方式。该选项与“窗口”方式相似,它可以构造任意形状的多边形区域,包含在多边形区域内的图形将被选中。 (9) 圈交(CP): 交叉多边形窗口选择方式。该选项与“窗交”方式相似,与“圈围”方式不同的是,与多边形边界相交的对象也将被选中。 (10) 编组(G): 输入已定义的选择集。 (11) 添加(A): 用于将目标添加到选择集中。 (12) 删除(R): 用于从已被选中的目标中删除一个或多个目标。 (13) 多个(M): 多项选择。用于指定多个点,但不高亮显示,从而加速对象选取。 (14) 前一个(P): 用于选择前一次操作时所选择的选择集。它适用于对同一组目标进行连续编辑操作。 (15) 放弃(U): 用于取消上一步所选择的目标。 (16) 自动(AU): 用于自动选择对象,若拾取点处恰好有一实体则选择该实体,否则,要求用户确定另一角点。 (17) 单个(SI): 单一选择。选择一个实体后,自动退出实体选择状态。 3.2快 速 选 择 在AutoCAD中,当需要选择具有某些共同特性的对象时,可利用“快速选择”对话框(见图3.4)。根据对象的图层、线型、颜色、图案填充等特性和类型,创建选择集。 图3.4菜单“工具”→“快速选择”命令及“快速选择”对话框 选项列表显示以下选项。 (1) 应用到: 将过滤条件应用到整个图形或当前选择集(如果存在)。 (2) 对象类型: 确定要包含在过滤条件中的对象类型。如果过滤条件正应用于整个图形,则“对象类型”列表包含全部的对象类型,包括自定义; 否则,该列表只包含选定对象的对象类型。 (3) 特性: 列出指定对象类型的可用特性。选择其中一个用作选择过滤器。如果不想按特性过滤,则在“运算符”字段中选择“全部选择”选项。 (4) 运算符: 控制过滤的范围。根据选定的特性,选项可包括“等于”“不等于”“大于”“小于”和“*通配符匹配”。“*通配符匹配”只能用于可编辑的文字字段。使用“全部选择”选项将忽略所有特性过滤器。 (5) 值: 指定过滤器的特性值。 (6) 如何应用: 指定是将符合给定过滤条件的对象包括在新选择集内或是排除在新选择集之外。选择“包括在新选择集中”将创建其中只包含符合过滤条件的对象的新选择集。选择“排除在新选择集之外”将创建其中只包含不符合过滤条件的对象的新选择集。 (7) 附加到当前选择集: 指定是由QSELECT命令创建的选择集替换还是附加到当前选择集。 3.3过 滤 选 择 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FILTER命令(AutoCAD软件中,命令不区分大小写,本书不再统一),将打开“对象选择过滤器”对话框(如图3.5所示)。可以以对象的类型(如直线、圆及圆弧等)、图层、颜色、线型或线宽等特性作为条件,过滤选择符合设定条件的对象。 图3.5“对象选择过滤器”对话框 使用命名过滤器的步骤如下: (1) 在“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filter(加单引号使其成为透明命令)。 (2) 在“对象选择过滤器”对话框的“选择过滤器”下,选择要使用的过滤器。 (3) 使用交叉窗口指定要选择的对象。仅选择由交叉窗口选定且符合过滤条件的对象。 (4) 单击“应用”按钮。 3.4使 用 编 组 在AutoCAD中,可以将图形对象进行编组以创建一种选择集,使编辑对象变得更为灵活。编组提供以组为单位操作多个对象的简单方法。默认情况下,选择编组中任意一个对象即选中了该编组中的所有对象,并可以像处理单个对象那样移动、复制、旋转和修改编组。处理完编组后,即可轻松解组对象。编组和解组的命令为GROUP和UNGROUP。 创建编组的步骤如下: (1) 运行group命令,打开如图3.6所示的“对象编组”对话框。 图3.6“对象编组”对话框 (2) 在“对象编组”对话框的“编组标识”下,输入编组名称和说明。 (3) 在“创建编组”区域中,单击“新建”按钮。对话框暂时关闭。 (4) 选择对象并按Enter键。 (5) 单击“确定”按钮。 删除命名编组的步骤如下: (1)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group命令。 (2) 在“对象编组”对话框中,从编组列表中选择编组名称。 (3) 在“修改编组”下,单击“分解”按钮。 (4) 单击“确定”按钮。编组被删除。 3.5AutoCAD编辑命令 3.5.1复制(COPY)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复制”命令 命令窗口: COPY(CO,CP) 复制命令用于将一个或多个对象复制到指定位置,还可以将对象重复复制。使用坐标、栅格捕捉、对象捕捉和其他工具可以精确复制对象。也可以使用夹点快速移动和复制对象。 执行命令后,命令行提示及各选项含义如下: 命令: COPY 选择对象: //用任何一种目标选择方式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指定一点作为位移第一个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指定一点作为位移第二个点 (1) 基点: 复制对象的基准点,基点可以指定在被复制的对象上,也可以不指定在被复制的对象上。 (2) 位移(D): 指第一个点和第二个点之间的距离。 如果在“指定第二个点”提示下按Enter键,则第一个点将被认为是相对X,Y,Z位移。例如,如果指定基点为2,3并在下一个提示下按Enter键,对象将被复制到距其当前位置沿X方向正向移动2个单位,Y方向正向移动3个单位的位置,如图3.7所示。 图3.7复制实例 【例3.1】两点指定距离复制对象操作。 使用由基点及后跟的第二个点指定的距离和方向复制对象。在如图3.8所示的示例中,复制表示电子部件的块,将按照点1到点2的距离和方向复制对象。 图3.8使用两点指定距离复制对象操作示例 (1) 选择要复制的原始对象。 (2) 指定移动基点1,再指定第二个点2。 【例3.2】创建多个副本操作示例。 使用COPY命令,可以从指定的选择集和基点创建多个副本,如图3.9所示。 图3.9创建多个副本操作 3.5.2镜像(MIRROR)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镜像”命令 命令窗口: MIRROR(MI) 镜像(MIRROR)命令用于结构规则且具有对称特点的图形绘制,将图形中个别图形实体进行镜像,也可以将对称图形绘制一半后用该命令进行镜像而得到另一半。 执行命令后,命令行提示及各选项含义如下: 命令: _mirror 选择对象://选择需要镜像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或空格键结束选择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个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个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 (1) 选择对象(如图3.10所示): 选择要镜像的对象,按Enter键完成。 图3.10镜像对象命令及操作 (2)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个点和第二个点。 指定的两个点将成为直线的两个端点,选定对象相对于这条直线被镜像。对于三维空间中的镜像,这条直线定义了与用户坐标系(UCS)的XY平面垂直并包含镜像线的镜像平面。 (3) 确定是否删除源对象: 确定在镜像原始对象后,是删除还是保留它们。 【例3.3】镜像操作示例,如图3.11所示。 图3.11镜像示意图 3.5.3阵列(ARRAY)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阵列”命令 命令窗口: ARRAY(AR) 阵列(ARRAY)命令按矩形或环形方式重复复制指定的对象,创建按指定方式排列的对象副本。用户可以在均匀隔开的矩形、环形或路径阵列中创建对象副本。 1. 矩形阵列 矩形阵列是指将选中的对象沿X轴和Y轴方向排列进行多重复制的方式。 参数含义及操作如图3.12所示。 2. 环形阵列 环形阵列是围绕用户指定的圆心或一个基点在其周围做圆形或成一定角度的扇形复制对象。参数含义及操作如图3.13所示。 3. 创建矩形阵列的步骤(如图3.14所示) (1) 执行“阵列”命令。 (2) 在“阵列”对话框中选择“矩形阵列”。 (3) 选择要添加到阵列中的对象并按Enter键。 (4) 在“行”和“列”框中,输入阵列中的行数和列数。 (5) 使用以下方法之一指定对象间水平和垂直间距(偏移)。 图3.12“矩形阵列”设置 图3.13“环形阵列”设置 图3.14创建矩形阵列示意图  在“行偏移”和“列偏移”框中,输入行间距和列间距。添加加号(+)或减号(-)确定方向。  单击“拾取行列偏移”按钮,使用定点设备指定阵列中某个单元的相对角点。此单元决定行和列的水平和垂直间距。  单击“拾取行偏移”或“拾取列偏移”按钮,使用定点设备指定水平和垂直间距。 (6) 要修改阵列的旋转角度,可在“阵列角度”旁边输入新角度。 (7) 单击“选择对象”按钮。“阵列”对话框将关闭,程序将提示选择对象。 (8) 单击“确定”按钮创建阵列。 4. 创建环形阵列的步骤 (1) 执行“阵列”命令。 (2) 在“阵列”对话框中选择“环形阵列”。 (3) 指定中点。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输入环形阵列中点的X坐标值和Y坐标值。  单击“拾取中心点”按钮。“阵列”对话框将关闭,程序将提示选择对象。使用定点设备指定环形阵列的圆心。 (4) 在“方法”框中,选择以下方法之一: 图3.15创建环形阵列示意图  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  项目总数和项目间的角度。  填充角度和项目间的角度。 (5) 单击“选择对象”按钮。“阵列”对话框将关闭,程序将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创建阵列的对象。 (6) 输入项目数目(包括原对象)。 (7) 单击“确定”按钮创建阵列,如图3.15所示。 3.5.4偏移(OFFSET)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偏移”命令 命令窗口: OFFSET(O) 创建同心圆、平行线和平行曲线。按照指定的距离创建与选定对象平行或同心的几何对象。例如,如果偏移圆或圆弧,则会创建更大或更小的圆或圆弧,具体取决于指定为向哪一侧偏移。如果偏移多段线,将生成平行于原始对象的多段线。偏移命令用于实现平行复制对象,生成平行线或者同心圆等类似的图形。 执行偏移命令后,命令行提示信息如下: 命令: OFFSET 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删除(E)/图层(L)] <通过>: //输入偏移距离或选择其他选项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选择偏移对象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 [退出(E)/多个(M)/放弃(U)] <退出>: //指定偏移方向 命令行各选项含义如下: (1) 通过(T): 指定偏移对象通过的点。 (2) 删除(E): 确定是否在偏移后删除源对象。 (3) 图层(L): 指定偏移对象的图层特性。 (4) 退出(E): 结束偏移命令。 (5) 放弃(U): 取消偏移命令。 【例3.4】按偏移距离的方式偏移对象示例,如图3.16所示。 图3.16在距现有对象指定的距离处创建对象偏移示意图 【例3.5】指定通过点偏移对象示例,如图3.17所示。 图3.17指定通过点偏移对象示例 3.5.5移动(MOVE)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修改”→“移动”命令 命令窗口: MOVE(M) 从原对象以指定的角度和方向移动对象。使用坐标、栅格捕捉、对象捕捉和其他工具可以精确移动对象。移动命令用于将对象在指定的基点移动到另一个新的位置,移动过程中并不改变对象的尺寸和位置。 1. 使用两点移动对象的步骤 (1) 执行“移动”命令。 (2)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按Enter键。 (3) 指定移动基点。 (4) 指定第二个点。选定的对象将由第一个点移到第二个点的位置。 2. 使用位移移动对象的步骤 (1) 执行“移动”命令。 (2)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3) 以笛卡儿坐标值、极坐标值、柱坐标值或球坐标值的形式输入位移。 (4) 在输入第二个点提示下,按Enter键。坐标值将用作相对位移,而不是基点位置。选定的对象将移动到由输入的相对坐标值位置。 3. 移动对象操作示例 【例3.6】使用两点指定距离(如图3.18所示)。 使用由基点及后跟的第二点指定的距离和方向移动对象。在本例中,将移动代表窗口的块。选择要移动的对象1。指定移动基点2,然后指定第二点3。将按照点2到点3的距离和方向移动对象。 【例3.7】使用拉伸-移动(如图3.19所示)。 图3.18移动对象示意图 图3.19使用拉伸-移动示意图 如果对象的所有端点都在选择窗口内部,还可以使用STRETCH命令移动对象。打开“正交”模式或极轴追踪可按特定的角度移动对象。实际样例是移动墙壁中的门。插图中的门完全位于窗交选择区域内,而墙线只有部分位于窗交选择区域内。 3.5.6旋转(ROTATE)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旋转”命令 命令窗口: ROTATE(RO) 可以绕指定基点旋转图形中的对象。要确定旋转的角度,请输入角度值,使用光标进行拖动,或者指定参照角度,以便与绝对角度对齐。旋转命令用于将对象按一定的角度进行旋转而不改变对象的大小。 1. 旋转对象的步骤 (1) 执行“旋转”命令。 (2) 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3) 指定旋转基点。 (4) 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输入旋转角度。  绕基点拖动对象并指定旋转对象的终止位置点。  输入c,创建选定对象的副本。  输入r,将选定的对象从指定参照角度旋转到绝对角度。 2. 按指定角度旋转对象 输入旋转角度值(0°~360°)。还可以按弧度、百分度或勘测方向输入值。输入正角度值可逆时针或顺时针旋转对象,具体取决于“图形单位”对话框中的基本角度方向设置。 3. 旋转对象示例 【例3.8】通过拖动旋转对象(如图3.20所示)。 绕基点拖动对象并指定第二点。为了更加精确,可使用“正交”模式、极轴追踪或对象捕捉。 例如,选择对象1,指定基点2并通过拖动到另一点3指定旋转角度来旋转房子的平面视图。 【例3.9】旋转对象到绝对角度(如图3.21所示)。 图3.20通过拖动旋转对象示意图 图3.21旋转对象到绝对角度示意图 使用“参照”选项,可以旋转对象,使其与绝对角度对齐。 例如,要旋转插图中的部件,使对角边旋转到90°,可以选择要旋转的对象(1, 2),指定基点3,然后输入“参照”选项。对于参照角度,请指定对角线(4, 5)的两个端点。对于新角度,请输入90。 3.5.7延伸(EXTEND)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延伸”命令 命令窗口: EXTEND(EX) 延伸命令是以图形中现有的图形对象为参照,扩展对象并与其他对象的边相接。 1. 延伸对象的步骤 (1) 执行“延伸”命令。 (2) 选择作为边界边的对象。在选择完边界的边后,按Enter键。 (3)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然后在选择完对象后,按Enter键。 2. 延伸对象示例 【例3.10】延伸对象命令(如图3.22所示)。 首先选择边界1,然后按Enter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2,要将所有对象用作边界,然后按Enter键。 【例3.11】延伸对象命令(如图3.23所示)。 图3.22延伸对象命令 图3.23延伸对象命令示意图 可以延伸对象,使它们精确地延伸至由其他对象定义的边界边。在此例中,将直线精确地延伸到由一个圆定义的边界边。 3.5.8缩放(SCALE)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比例”命令 命令窗口: SCALE(SC) 缩放(SCALE)图形可以将图形对象按给定的基点为缩放参照,放大或缩小一定比例,创建出与源对象成一定比例且形状相同的新图形对象。 执行缩放命令后,命令行提示信息如下: 选择对象: //选择要进行缩放的对象 指定基点: //指定缩放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 或 [复制(C)/参照(R)] <2.0000>: //输入比例因子或选择其他选项 1. 各选项含义 (1) 比例因子: 按指定的比例缩放选定对象,大于1的比例因子使对象放大,在0和1之间的比例因子使对象缩小。 (2) 复制(C): 相对于一组对象进行缩放。 (3) 参照(R): 使用参照值作为比例因子缩放操作对象。 2. 缩放对象的步骤 1) 按比例因子缩放对象的步骤 (1) 执行“缩放”命令。 (2)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3) 指定基点。 (4) 输入比例因子或拖动并单击指定新比例。 2) 利用参照缩放对象的步骤 (1) 执行“缩放”命令。 (2)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3) 选择基点。 (4) 输入r(参照)。选择第一个和第二个参照点,或输入参照长度的值。 3. 缩放对象示例 【例3.12】使用比例因子缩放对象(如图3.24所示)。 使用SCALE命令,可以将对象按统一比例放大或缩小。要缩放对象,请指定基点和比例因子。另外,根据当前图形单位,还可以指定要用作比例因子的长度。缩放可以更改选定对象的所有标注尺寸,比例因子大于1时将放大对象,比例因子介于0和1之间时将缩小对象。 【例3.13】将如图3.25所示的矩形进行缩放,将AB边长放大到AC长。 图3.24使用比例因子缩放对象示意图 图3.25用【参照(R)】缩放对象 命令: _scale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选择矩形,如图3.25右图所示 选择对象: //按回车结束选择 指定基点: //捕捉图3.25中A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3.0000>: r //输入参照R选项 指定参照长度 <391.2425>: //捕捉图3.25中A点 指定第二点: //捕捉图3.25中B点 指定新的长度或 [点(P)] <1.0000>: //捕捉图3.25中C点 3.5.9修剪(TRIM)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修剪”命令 命令窗口: TRIM(或TR) 修剪(TRIM)命令用于沿指定的修剪边界修剪对象中的某些部分。通过修剪对象,使其精确地终止于由其他对象定义的边界。 1. 执行命令行各选项含义 命令: _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选择修剪参照边(原则上全选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单击需要剪切的对象或者选择其他选项 (1) 栏选(F): 指定栏选点修剪图形对象。 (2) 窗交(C): 通过指定窗交对角点修剪图形对象。 (3) 投影(P): 确定修剪操作的空间。 (4) 边(E): 确定修剪边的隐含延伸模式。 (5) 删除(R): 确定要删除的对象。 (6) 放弃(U): 取消上一次操作。 2. 修剪对象示例 【例3.14】通过修剪可以平滑地清除两墙壁相交处(如图3.26所示)。 【例3.15】对象既可以作为剪切边,也可以是被修剪的对象。如图3.27所示,在灯具图中,圆是构造线的一条剪切边,同时它也被修剪。 图3.26修剪对象示例1 图3.27修剪对象示例2 【例3.16】修剪若干个对象时,使用不同的选择方法有助于选择当前的剪切边和修剪本例对象。在本例中,剪切边是利用窗交选择选定的,如图3.28所示。 【例3.17】使用选择栏选择方法,选择一系列修剪对象(如图3.29所示)。 图3.28修剪对象示例3 图3.29修剪对象示例4 3.5.10倒角(CHAMFER)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倒角”命令 命令窗口: CHAMFER(CHA) 为了便于装配,并且保护零件表面不受损伤,一般在轴端、孔口、抬肩和拐角处加工出倒角。在AutoCAD中,可以用倒角命令绘制倒角造型,将两条相交直线进行倒角或对多段线的多个顶点进行一次性倒角。 1. 执行命令行各选项含义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选择要进行倒角的一条直线或进行倒角参数设置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直线: //选择要进行倒角的另一条直线 命令行各选项含义如下: (1) 放弃(U)——放弃倒角操作命令。 (2) 多段线(P)——对整个二维多段线的各个交叉点进行倒角操作。 (3) 距离(D)——设置选定边的倒角距离。 (4) 角度(A)——通过第一条线的倒角距离和第二条线的倒角角度决定倒角距离。 (5) 修剪(T)——确定倒角后是否对对象进行修剪。 (6) 方式(E)——确定是采用“距离”方式,还是“角度”方式作为倒角的默认方式。 (7) 多个(M)——同时对多个对象进行倒角操作。 2. 使用二维倒角和斜角的步骤 1) 创建一个由长度和角度定义的倒角(如图3.30所示) 倒角的大小由长度和角度定义。长度值根据两个选定对象或相邻的二维多段线线段的相交点,来定义倒角的第一条边,而角度值用于定义倒角的第二条边。 (1) 执行“倒角”命令。 (2)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a(角度)。 (3) 在第一条直线上输入新的倒角长度。 (4) 输入距第一条直线的新倒角角度。 (5) 输入e(方法),然后输入a(角度)。 (6) 在绘图区域的二维多段线中,选择第一个对象或相邻线段。 注意: 可以选择直线、射线或参照线。 (7)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二维多段线中的相邻线段。 注意: 如果第二条选定线段不与第一条线段相邻,则所选段之间的线段将被删除并替换为倒角。 2) 创建由两个距离定义的倒角(如图3.31所示) 倒角距离的大小由两个长度值定义。这两个长度值根据两个选定对象或相邻的二维多段线线段的相交点,来定义倒角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边。 图3.30创建一个由长度和角度定义的倒角示意图 图3.31创建由两个距离定义的倒角示意图 (1) 执行“倒角”命令。 (2)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d(距离)。 (3) 为第一个倒角距离输入一个新值。 (4) 为第二个倒角距离输入一个新值。 (5) 输入e(方法),然后输入d(距离)。 (6) 在绘图区域的二维多段线中,选择第一个对象或相邻线段。 3) 在不修剪的情况下对线或线段进行倒角 (1) 执行“倒角”命令。 (2)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t(修剪)。 (3) 输入n(不修剪)。 (4) 在绘图区域的二维多段线中,选择对象或相邻线段。 4) 对二维多段线中的所有线段进行倒角 (1) 执行“倒角”命令。 (2)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p(多段线)。 (3)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一条多段线,或输入一个选项来定义倒角的大小。 (4) 在输入选项时,为该选项提供值,再选择二维多段线。 3. 使用二维倒角示例 【例3.18】修剪模式: 控制是否修剪选定对象以与倒角线的端点相交(如图3.32所示)。 图3.32修剪模式示意图 【例3.19】设置距第一个对象和第二个对象的交点的倒角距离(如图3.33所示)。 【例3.20】角度(如图3.34所示)。 设置距选定对象的交点的倒角距离,以及与第一个对象或线段所成的XY角度。 图3.33使用二维倒角示例2 图3.34使用二维倒角示例3 3.5.11圆角(FILLET)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圆角”命令 命令窗口: FILLET 圆角命令用于将两条相交直线进行倒圆或对多段线的顶点进行一次性倒圆。该命令可以用于直线、多段线和样条曲线等。 1. 命令行提示及各选项含义 命令: FILLET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选择要圆角的一个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对象: //选择要圆角的另一个对象 (1) 放弃(U): 放弃圆角操作命令。 (2) 多段线(P): 对整个二维多段线的相邻边进行圆角操作。 (3) 半径(R): 输入连接圆角的圆弧半径。 (4) 修剪(T): 控制系统是否修剪选定的边使其延伸到圆角端点。 (5) 多个(M): 用于对多个对象进行圆角操作。 注意: 对平行线倒圆角,系统自动以平行线的距离作为倒圆角直径的值,设置的半径值无效,如图3.35所示。 2. 使用二维圆角和外圆角的步骤 圆角半径确定由FILLET命令创建的圆弧的大小,该圆弧用于连接两个选定对象或二维多段线中的线段(如图3.36所示)。在更改圆角半径之前,它将应用于所有后续创建的圆角。 图3.35平行线倒圆角 图3.36设置圆角半径示意图 (1) 执行“圆角”命令。 (2)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r(半径)。 (3) 输入新的圆角半径值。 在设置圆角半径后,选择用于定义生成圆弧的切点的对象或直线段,或按Enter键结束命令。 提示: 选择对象或线段时按住Shift键,以替代当前值为0的圆角半径。 3. 圆角示例 【例3.21】圆角或圆形通过二维相切圆弧连接两个对象,或者在三维实体的相邻面之间创建圆形过渡,如图3.37所示。 内角点称为圆角,外角点称为外圆角; 这两种圆角均可使用FILLET命令创建。 【例3.22】将圆角或外圆角添加到二维多段线,如图3.38所示。 图3.37圆角示例1 图3.38圆角示例2 可以使用单个命令将圆角或外圆角插入二维多段线的单个顶点或所有顶点。使用“多段线”选项将圆角或外圆角添加到多段线的每个顶点。 【例3.23】外圆角平行线(如图3.39所示)。 图3.39圆角示例3 可以创建相切于两条平行线、射线或参照线的圆角。当前圆角半径将被忽略,并调整为两个选定对象之间的距离。选定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平面。 第一个选定的对象必须是直线或射线,第二个对象可以是直线、射线或参照线。 【例3.24】修剪和延伸对象(如图3.40所示)。 图3.40圆角示例4 默认情况下,用于定义圆角或外圆角的选定对象将被修剪或延伸到生成的圆弧。可以使用“修剪”选项指定是更改选定的对象还是不作更改。 如果“修剪”选项处于启用状态,并且多段线的两条线段处于选中状态,则添加的圆角或外圆角将与多段线连接作为圆弧段。 3.5.12拉伸(STRETCH)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拉伸”命令 命令窗口: STRETCH 拉伸命令用于按指定的方向和角度拉长或缩短实体。在AutoCAD中可被拉伸的对象有直线、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等,而块、圆和图块不能被拉伸。 1. 命令行提示及各选项含义如下 命令: _stretch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用交叉窗口方式选择拉伸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拉伸对象选择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指定拉伸的基点和位移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指定第二点以确定位移大小 只能用交叉窗口方式选择拉伸对象,当所选对象的几何中心位于选取框中时,所选对象是移动不是拉伸,当选择的范围不一样时,拉伸结果也不一样。 2. 拉伸对象的步骤 (1) 执行“拉伸”命令。 (2) 使用交叉窗口选择选择对象,交叉窗口必须至少包含一个顶点或端点。 (3) 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以相对笛卡儿坐标、极坐标、柱坐标或球坐标的形式输入位移。无须包含@符号,因为相对坐标是假设的。提示输入第二位移点时,按Enter键。  指定拉伸基点,然后指定第二点,以确定距离和方向。拉伸至少有一个顶点或端点包含在交叉窗口内部的任何对象。将移动(而不是拉伸)完全包含在交叉窗口中的或单独选择的所有对象。 3. 拉伸对象示例 【例3.25】使用STRETCH,可以重定位穿过或在窗交选择窗口内的对象的端点,如图3.41所示。  将拉伸部分包含在窗选内的对象。  将移动(而不是拉伸)完全包含在窗选內的对象或单独选定的对象。 首先指定一个基点,然后指定位移点可以拉伸对象。 可使用对象捕捉、栅格捕捉和相对坐标输入来精确拉伸。 【例3.26】对零件线进行拉伸操作的示例如图3.42所示。 拉伸命令在修改系列零件产品图形时很有用。为简便操作,最好标注采用测量值,剖面绘制要选择“关联”选项。 图3.41拉伸对象示例 图3.42零件线拉伸操作 3.5.13打断(BREAK)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打断”命令 命令窗口: BREAK(BR) 打断命令用于将对象从某一点处断开分成两部分或删除对象的某一部分。 1. 命令行提示信息 命令: BREAK 选择对象: //选择打断对象,此时选择点将被当作第一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选择另一断点或者选择其他选项 2. 打断对象的步骤 (1) 执行“打断”命令。 (2) 选择要打断的对象。 默认情况下,在其上选择对象的点为第一个打断点。要选择其他断点对,请输入f(第一个),然后指定第一个断点。 (3)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要打断对象而不创建间隙,请输入@0,0以指定上一点。 3. 打断对象示例 图3.43打断对象示例1 【例3.27】如图3.43所示。在两点之间打断选定对象。可以在对象上的两个指定点之间创建间隔,从而将对象打断为两个对象。如果这些点不在对象上,则会自动投影到该对象上。BREAK通常用于为块或文字创建空间。 【例3.28】如图3.44所示。 使用BREAK在对象上创建一个间隙,这样将产生两个对象,对象之间具有间隙。 【例3.29】如图3.45所示。 从圆或圆弧上打断某一部分时,系统默认将第一点到第二点之间的逆时针方向的圆弧删除。 图3.44打断对象示例2 图3.45打断圆时第一点第二点 的选择对结果的影响 3.5.14拉长(LENGTHEN) 命令方式 修改工具栏: 下拉菜单: “修改”→“拉长”命令 命令窗口: LENGTHEN(LEN) 拉长命令用于延长和缩短直线、多段线、样条曲线、圆弧、椭圆弧和非封闭的曲线。 1. 命令行提示信息 命令: LENGTHEN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选择要进行拉长的对象或者选择其他选项 (1) 增量(DE): 通过输入增量来延长或缩短对象。 (2) 百分数(P): 以总长的百分比方式来改变直线长度,以圆弧总角度的百分比修改圆弧角度。 (3) 全部(T): 通过指定固定端点间总长度的绝对值设置选定对象的长度。 (4) 动态(DY): 根据被拖动的端点位置改变来确定对象的长度。 2. 拉长对象的步骤 (1) 执行“拉长”命令。 (2) 输入dy(动态拖动模式)。 (3) 选择要拉长的对象。 (4) 拖动端点接近选择点,指定一个新端点。 3. 拉长对象的示例 【例3.30】长度差值。以指定的增量修改对象的长度,如图3.46所示。 【例3.31】角度。以指定的角度修改选定圆弧的包含角,如图3.47所示。 图3.46拉长对象示例1 图3.47拉长对象示例2 【例3.32】全部。如图3.48所示,通过指定从固定端点测量的总长度的绝对值来设定选定对象的长度。“全部”选项也按照指定的总角度设置选定圆弧的包含角。 图3.48拉长对象示例3 3.6使用夹点编辑对象 在AutoCAD中夹点是一种集成的编辑模式,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编辑操作途径。例如,使用夹点可以对对象进行拉伸、移动、旋转、缩放及镜像等操作,如图3.49所示。 1. 使用夹点编辑对象的步骤 (1) 选择要编辑的对象。 (2) 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操作:  选择并移动夹点来拉伸对象。 注意: 对于某些对象夹点(例如,块参照夹点),拉伸操作将移动对象而不是拉伸它。  按Enter键或空格键循环到移动、旋转、缩放或镜像夹点模式,或在选定的夹点上单击鼠标右键以查看快捷菜单,该菜单包含所有可用的夹点模式和其他选项。  将光标悬停在夹点上以查看和访问多功能夹点菜单(如果有),然后按Ctrl键循环浏览可用的选项。 (3) 移动定点设备并单击。 提示: 要复制对象,请按住Ctrl键,直到单击以重新定位该夹点。 2. 具有多功能夹点的对象 下列对象具有多功能夹点(如图3.49所示),可提供特定于对象(在某些情况下,特定于夹点)的选项: (1) 二维对象: 直线、多段线、圆弧、椭圆弧、样条曲线和图案填充对象。 (2) 注释对象: 标注对象和多重引线。 (3) 三维实体: 三维面、边和顶点。 图3.49具有多功能夹点的对象示意图 3. 夹点编辑示例 【例3.33】图3.50中,对象的特征点上出现蓝色方块,称该点为冷点。单击冷点会变成红色的方块,称该点为温点,此时可对选中的对象进行夹点编辑操作。 夹点编辑提示: **拉伸** 指定拉伸点或[基点(B)/复制(C)/放弃(U)/退出(X)]: 图3.50使用夹点编辑对象实例 注意: 使用Shift键实现多个夹点拉伸。在选择要编辑的对象后,可以按下Shift键的同时,依次单击要拉伸的多个夹点,同时激活多个夹点,默认显示为红色,再用鼠标单击其中一个基准夹点,移动鼠标至合适位置后单击。 如图3.51所示,快捷地将矩形拉伸成平行四边形、梯形。 图3.51实现多个夹点拉伸 习题3 1. 选择对象有哪些方法?如何操作和使用? 2. 夹点编辑包括哪些功能?如何使用? 3. 矩形阵列的行间距和列间距是什么含义? 4. 倒角命令操作中的“距离(D)/角度(A)”是什么含义? 5. 倒圆角操作时,应该如何设置圆角半径? 6. 修剪命令操作时,可以一次性选中所有的剪切边吗?如果可以,如何操作? 7. 用镜像命令可以复制对象吗?什么情况下使用比较合适? 8. 偏移命令可以复制对象吗?什么情况下使用偏移命令操作? 平面编辑命令操作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