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学》、《中庸》作为“四书”之二,与《论语》、《孟子》一样,自宋元以来是每个中国读书人必读之书,而且是首选之书,因为它既是为学的纲领,又关乎修德做人,和治国平天下。
《大学》原本相当于中国古代大学的教义,被收在《礼记》之中,为其第四十二篇。理学创始人程颢认为它是“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朱熹认为它是“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传贤之指”,赞誉其“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也”,认为“古人为学之次第,独赖此篇之存”,并且从理学角度对之重新阐释,突出格物穷理,注重心性,使之升华为哲学著作。清代汉学家倾向于对其本义的探索,应该说是一种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因为不管什么文献,首要,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明确它的本义。只有先明确其本义,最终才能知晓“古圣贤之心志”;否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事实上,《大学》之本义,传统以来并没有被完全理解。甚至“大学”为何物,至今尚存争议。《大学》究为何时之书,很多人迄今也不明白。而怎样确定《大学》的时代,首先要解决的还是“大学”的名义问题,所以以下先从名义说起。
一、 “大学”名义
关于“大学”之名,历史上大致有五种解释:
1. 博学: 郑玄《礼记目录》云: “名曰《大学》者,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
2. 学之大者: 孔颖达、司马光等主之,衍申于“博学”说。
3. 大人(成年人)之学: 后人多理解为精深广博之学问。本出朱熹《大学章句》之“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句。
4. 大成之学: 宋黎立武说,据于《礼记·学记》“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文。
5. 大人,即成年人之学校。出《释文》“大,旧音泰”及朱熹“古者大学教人之法”说。
今人或从1说,或从2说,或从3说,实际上均不可通。因为若谓“大学”为“博学”,则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之“大学之道”的“道”,就要理解为“方法”,而“明明德”、“亲(新)民”与“止于至善”,则显然不是方法。“学之大者”,与“大人之学”义相通,而言二者之“道”,同样与下文不合,因为它们同样不可以“亲(新)民”。所谓“大成之学”,本身是对《学记》之文有误解(详下),所以不足为训。更为重要的是,“大学”一词在古代文献之中,没有前四种用法。文献中有的,只有第五种,属于教育机构。所以,只有看作名词,才较合理。
同样的概念,见于《礼记·学记》。其文曰: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其“塾”、“庠”、“序”、“学”,显然都是教育机构。所谓“国有学”,是说国都中有“学”。可见“学”是国家级的教育机构。而其所谓“大学之道也”的“大学”,显然又与“国有学”之“学”有关,是指整个自入学至大成全部九年所在之“学”。大概是因为有“大成”之义在里面,所以又叫作“大学”,但又不指大成之学本身,而是指大成之学所在的机构;“道”,指其教学途径,与《大学》之“大学之道”不同。《学记》之“大学”指大成之学所在的机构而非指大成之学本身,也可由其下文“大学始教”、“大学之教也”等提法得到进一步的证实。那么,《大学》之“大学”,就必不能指大成之学。所以,“大学”必当是学校之名。正因为是学校之名,所以又有与之相对的“小学”之名。
《礼记·王制》曰:
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这里的“然后为学”之“学”,显然与《学记》“国有学”之“学”相同,而又区分为大学、小学,可见大学确是国家高等学校,只是正式名称不直接叫“大学”而已。
《汉书·董仲舒传》曰:
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也以大学为国家高等学校。《汉书·食货志》曰: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十五入大学,可见大学确是大人之学。大人之学,自为学之大者;而读大学,自然又可以博学: 可见所谓“博学”、“学之大者”、“大人之学”诸说,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是,这里“学”是名词而不是动词,是教育机构即学校而不是学问或知识,则是显而易见的。至于篇名《大学》,则是取其开篇二字,加之通篇皆论大学之道的缘故。
二、 《大学》的成书时代与作者
关于《大学》的成书时代与作者,古往今来有多种不同观点,主要有:
1. 作于先秦(春秋末战国初)。具体又有:
1) 七十子后学所作——班固说。
2) 子思所作——贾逵、王柏、刘宗周、江永说。
3) “孔氏遗书”——程颢说。
4) “经一章,盖孔子之言,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朱熹说。
5) “曾子之书”——黎立武说。
2. 作于秦汉之际,冯友兰、徐复观等主之。
3. 作于汉代。具体又有:
1) 西汉初年: 任继愈等主之。
2) 汉武帝时期: 傅斯年等主之。赵泽厚推定为董仲舒所作。
3) 汉武帝以后: 清代陆奎勋及日人武内义雄等主之。
更有作于东汉说。可见分歧较大。事实上,如果确定了“大学”为教育机构,问题就容易解决,因为如此就可以与其他含有相同性质“大学”的文献进行比较,比如《礼记·学记》。《学记》的时代,自然也有争议,但是我们知道,其文风与传为子思所作的《表记》、《缁衣》等相近,所以时代应在战国早期。那么,《大学》的时代,自然也就应该与之相近。
以上方法,自然过于简单,所以还需要再作推考。首先,《礼记·祭义》有“食三老五更于大学,所以教诸侯之弟也”,“是故乡里有齿而老穷不遗,强不犯弱,众不暴寡,此由大学来者也”;《乐记》亦有“食三老五更于大学”: 皆言“食三老五更于大学”。而《汉书·贾山传》载贾山于孝文时言“古者圣王之制”,其中就有“养三老于大学”;《礼乐志》载董仲舒对武帝策,有“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之说: 同样的话语,而被贾山、董仲舒称为“古者”之事,可见在汉人看来,《祭义》、《乐记》为先秦之作。《祭义》、《乐记》言“大学”而为先秦之作,那么,专言大学之道之《大学》,自然也应该是先秦之作。
另外,《大学》之文,与《荀子》多有可比对者。如《大学》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荀子·君道篇》亦有“故由天子至于庶人也”;《荣辱篇》云“……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是诸侯之所以取国家也……是士大夫之所以取田邑也……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也”,正与《大学》修、齐、治、平所对应者相当。而《大略篇》,也正有“立大学,设庠序”之说。又《尧问篇》记周公谓伯禽之傅“不闻即物少至,少至则浅……人人皆以我为越踰好士,然,故士至;士至而后见物,见物然后知其是非之所在”,论者或谓其“即物少至,少至则浅”和“见物然后知其是非之所在”,与《大学》“格物致知”及“物格而后知至”之说有关。所以,裘锡圭先生《说“格物”——以先秦认识论的发展过程为背景》一文得出的结论,认为《大学》的著作年代早于《荀子》。实际上,早于《荀子》还不是《大学》的最终著作时代,因为《礼记·乐记》还载:
魏文侯问于子夏曰: “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子夏对曰: “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子夏讲的虽然是音乐,但所谓“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无疑是《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简省说法。那么,如若《乐记》所载可信,则修齐治平的思想就有可能出自孔子。然而今本《大学》文字不似《论语》,加之《大学》“传之六章”明引“曾子曰”,说明其作者不可能是孔子本人。所以,朱熹“经一章,盖孔子之言,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的说法,就值得取信。也就是说,《大学》经的部分,本是曾参所记述的孔子言论;传的部分,是曾参弟子所作,以解释、发挥其经。曾参卒年为公元前435年,那么《大学》的成书时间就应在其后不久,可见确属战国早期。
三、 《大学》的主要内容与价值
《大学》凡11章,首章为总纲,包括朱熹所谓的“三纲领”(“明明德”、“亲(新)民”、“止于至善”)和“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朱熹以来视为经;后10章围绕首章展开,解释首章,自朱熹以来视为传。全篇讲所谓“大学之道”及为人修身的程序,即所谓“古人为学之次第”,反映儒家的修身思想,既关乎道德,又关乎治国平天下,因为切合于民生日用,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所以古人以之为“四书”之首。又因为各次第之间有逻辑联系,所以又被发挥为理学和儒学的哲学著作。而今天看来,其格、致、诚、正的修身逻辑,仍然是合理的;修、齐、治、平的层次与“天下”意识,依然是进步的。尤其是其所谓“大学之道”之“三纲领”,对于现代高等教育仍然有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值得参考借鉴;“明明德于天下”,而非以武力与霸权“平天下”的思想,在当今国际上仍有现实意义,值得弘扬,诚不愧是我中华文化的优秀代表。
《中庸》原亦被收在《礼记》,为其第三十一篇,同样被视为儒家、特别是理学家之理论著作,称为其理论之渊薮。而《中庸》研究,同样也存在名义、时代与作者等方面的问题,所以这里也简略予以说明。
一、 “中庸”名义
关于“中庸”之名,前人有不同解释。郑玄《礼记目录》曰: “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可见是以“中用”解之。朱熹《中庸章句》曰: “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引程子曰: “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可见是以“中常”解之。事实上,郑玄谓以其记中和之为用而名《中庸》,并不合理,因为《中庸》一篇并非记中和之为用;《中庸》之取名,实与篇中第二章以下孔子数言“中庸”有关。而程朱所谓“中常”,后人又有“中常之为用”、“常守中道”、“用中为常道”,或“日用常行”等不同理解,实际上均与《中庸》无关,因为《中庸》一篇全无“常”义。关键是以“常”解“庸”,篇中之“中庸”多不可通。如第二章子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小人难道无有其中常?第三章子曰: “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既为常,何言至,百姓又岂能久无其常?第九章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若为日用常行,岂有不可能之理?可见释为“中常”确不可取。
观之古文字,“中”本指上下之中,即不上不下。引申之,凡不左不右、无过与不及、恰到好处,或者最好、最恰当、最合理,皆得谓之“中”。比如篇中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就是指人的心态居中,处于最佳状态。《荀子·儒效》“先王之道,人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 礼义是也。”礼义在儒家看来是最合理的东西,所以也称之为“中”。“庸”,《说文解字》本训“用”,所以释“用”没有问题,只是“中用”并非“中之用”,而是“用中”之义。古人之所以说“中庸(用)”而不说“庸(用)中”,是为了表示强调。因为众所周知,古汉语中凡属前置,除了语法因素,一般都是为了表示强调。另外周代文献中“中”字也经常被前置,比如《诗经》有“中心”、“中庭”、“中野”、“中谷” 、“中逵”、“中林”、“中河”,等等,皆属倒置。所以,解“中庸”为“用中”,从文法上讲没有任何问题。而事实上所有早期文献中,特别是孔子所讲的“中庸”,以“用中”解之,无不可通。这就说明,“中庸”确是“用中”。“用中”,就是凡事皆用其中,也就是凡事皆把握其标准,按照最恰当、最合理、最正确的“黄金”方法处理,做到恰到好处,无过与不及。总之“中庸”是一种行事方法,古人谓之“德”,指德行,而非道德。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就是这个意思。
二、 《中庸》的时代与作者
关于《中庸》的时代与作者,以往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1. 子思说。郑玄《礼记目录》曰: “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明代刘宗周认为“《中庸》原是《大学》注疏,似出一人(子思)之手”。
2. 非子思说。欧阳修、叶适、崔述,冯友兰、钱穆、劳思光等主之,认为成书于秦汉之际。
3. 今本为《汉志》之《中庸说》,徐复观等主之。
如何判定,需要从其结构与内容入手。而关于《中庸》的结构,前人说法不一: 如宋人王柏认为,《中庸》分为“中庸”和“诚明”两个部分,二十一章以下为“诚明”,以前为“中庸”。冯友兰认为《中庸》首章“天命之谓性”及二十章下半段“在下位不获乎上”以下是一个部分,第二章“仲尼曰: 君子中庸”到第二十章上半段“道前定则不穷”是一个部分,谓传统所说的子思作《中庸》,即指这一部分。日本学者武内义雄认为,《中庸》之原始的部分是由第二章“仲尼曰”起,至第十九章为止;而“《中庸》之首章与下半,乃韩非、始皇之倾,是子思学派之人所敷演之部分”。
今观第二章以下所言之“中庸”之“中”,与首章“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实不一致。所以,将第二章以下至第十九章言“中庸”之部分与首章区分开来,确有道理。第二章以下至第十一章主要讲中庸,所以该部分为《中庸》之原始部分当无疑问,其作者为子思亦可以不疑。第十二章至第十九章虽不明确讲中庸,但所言君子之道之类,实际上也可归于“中”道,所以也有可能是子思《中庸》之后半。除此之外,第二十章,即“哀公问政”一章,亦当为子思作品。因为《史记·平津侯主父传》引“臣闻天下之通道五”一段,正出该章,而其《索隐》曰: “此语出《子思子》,今见《礼记·中庸》篇。”但该章内容实际上并不是讲中庸,所以又不得与之同篇。《孔子家语》以该章为第十七篇,正说明其本为独立之一篇。所以,如果《索隐》之言可信,则“哀公问政”章当为《子思子》之另一篇。而两部分引孔子语均作“子曰”,亦可作为同出子思之一证。唯第二章作“仲尼曰”,当是今本《中庸》作者编取时所改。首章及剩余之二十一章以下,则全为今本《中庸》作者所自作。可见今本《中庸》确非一人所作。
今本《中庸》虽非一人所作,但各部分及各章之间,均有一定的逻辑联系,是一有机整体。这就说明,今本作者是在创作过程中,刻意将子思之二篇文字编入了新作。所以,今本作者必非子思。今本第二十章以下,约占全文四分之三强字面上虽主要不讲中庸,但观第十二章至第十九章,显然是以君子之道等为中道,所以我们说今本作者也有以这一部分所言为中道的意思。而第十二章言“君子之道”,显然又与首章之“道”相照应;第十六章借孔子论鬼神之德以说明“莫显乎微”的道理,也与首章有关,说明虽是编取子思原作,今本作者也对之进行了改造。所以,我们绝不能笼统地将今本《中庸》归之于子思。至于谓今本为《汉志》之《中庸说》二卷,似不可能。因为所谓“说”,就是对原作进行解说。比如《汉书·艺文志》中《诗》有《鲁说》、《韩说》,《论语》有《齐说》、《鲁说》,只能分别是对《诗》和《论语》进行解说之书。而今本《中庸》,则明显不具备解说特征。所以正如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所云: “以志既有《明堂阴阳》,又有《明堂阴阳说》为例,则此非今存《戴记》中之《中庸》明也。”
《中庸》的时代,前人论之晚出的几个证据,确有道理。比如说其中“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必为秦统一以后之语,所以其时代必不早于秦。进一步考察,《史记·秦始皇本纪》虽有“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之文,但未见“行同伦”之说,而且秦祚短,未必能使天下行同伦。而《汉书·武帝纪》载元朔元年武帝诏有“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之语;《史记·燕世家》载公卿皆议曰: “定国禽兽行,乱人伦。”《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天子曰: “匈奴逆天理,乱人伦。”可见当时天下“人同伦”。而三事皆当武帝之世,看来并非偶然。
又《史记·儒林传》载: 武帝时,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 “丞相御史言: 制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也。今礼废乐崩,朕甚愍焉。故详延天下方正博闻之士,咸登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议,与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广贤材焉’。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 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修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本人伦”,就是讲究人伦。故此“今天下”之“今”,当谓汉武帝之世。
又文中所谓“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亦必有所指,因为言“不敢”,明为已然之辞。考《史记·乐书》载: “赵高曰: ‘五帝、三王乐各殊名,示不相袭。朝廷下至人民,得以接欢喜,合殷勤,非此和说不通,解泽不流,亦各一世之化,度时之乐,何必华山之耳而后行远乎?’二世然之。”可见秦二世有作礼乐之事。
又载: “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隶旧而已。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高祖说而叹曰: ‘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可见汉高祖有作礼乐之事,而孝惠、孝文、孝景无之。
又《汉书·礼乐志》载: “至文帝时,贾谊以为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盗者取庙器,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为故,至于风俗流溢,恬而不怪,以为是适然耳。至武帝即位,进用英俊,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上引《史记·儒林传》公孙弘亦称武帝“劝学修礼”,可见武帝有作礼乐之事。
然则此所谓“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者,当谓孝惠、孝文、孝景。那么,此言最早也就只能出武帝时人之口。至于“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自是情理中事,不必定有其人。那么,如果结合“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观,则今本《中庸》必是汉武帝时人作成。
三、 《中庸》的内容与价值
《中庸》内容较为复杂,正如朱熹《章句》题解所言: “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所谓“一理”,就是“中”。以下先因“中”而讲“中庸”,然后讲修身修德、讲治国为政、讲诚、讲明、讲圣人之道和君子之道,等等,即所谓“万事”,基本上都属于养性修道之教,可见完全是沿着首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思路展开,是一有机整体。篇中所提出的“命”、“性”、“教”、“道”、“慎独”、“情”、“中、和”、“达道”、“达德”、“时中”、“鬼神”、“知行”、“诚”、“明”等思想概念,为理学家所乐道,以之为“孔门心法”,认为它“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视之甚高。事实上是后人发挥的成分多,本义未必如此。所以,世有异议。如宋欧阳修即认为,其“虚言高论而无益”,是“无用之空言也”。平心而论,《中庸》所提倡的诸如致中、和,中庸、道不远人、君子素其位而行,诚、明等思想,以及所谓君子之道、圣人之道,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借鉴价值,尤其是关于教人养性修德和“诚则明,明则诚”以及“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等思想主张,更值得今人学习和发扬。前人对《中庸》有很多争论,一个主要原因是受理学家影响,只重义理,对《中庸》原文并没有真正或完全读懂。
四、 《大学》、《中庸》的流传与升格
《大学》和《中庸》,长期附《礼记》而行。至唐代,先有权德舆以二篇出策问;后有韩愈作《原道》,建立“道统论”,利用《大学》,作为排击佛教的武器。其弟子李翱作《复性书》,引用《大学》纲领、条目,补充韩说,开宋儒尊崇《大学》、《中庸》之先。北宋初年,《大学》、《中庸》得到统治者及儒学复兴者范仲淹等人表彰;中叶,二程、张载、王安石等人推崇并加以阐释。至南宋,朱熹分撰《章句》,与《论》《孟》合编为“四书”。宁宗嘉定五年(1212年),朱书被列为国学,正式升格为经。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将朱注《四书》定为科举用书,成为各级学校必读之书,沿于明清。
《中庸》流传及升格虽与《大学》基本一致,但受到重视较《大学》更早。《汉书·艺文志》有《中庸说》二卷,说明当时已有专门研究。魏晋时期,道家、佛家亦已注意和利用《中庸》。南朝宋时有学者戴颙“注《礼记·中庸》篇”,作《中庸传》二卷传至唐。梁武帝亲撰《中庸讲疏》,颇得臣民传述。唐代除韩愈、李翱外,柳宗元、刘禹锡等也对《中庸》大加提倡。宋代先于张载、二程,晁迥、司马光,均对《中庸》有所推崇和阐发。
今人治《大学》、《中庸》者,除各《礼记》家外,专门者不多。这种现象,既与二书之地位不相称,也与弘扬传统文化之需要不相符合。加之二书之文义理解乃至文本校正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所以我们作了这一专门注训,包括文本之校正,目的是进一步更加准确地普及和弘扬其所反映的优秀思想文化。或有谬误,还望方家予以匡正。
二书旧注,历史上影响最大者莫过于东汉郑玄和南宋朱熹二家。二家之说今天看来尽管各有不足,但毕竟代表其各自时代之最高水平,也代表汉学与宋学对二书的权威理解,是今人读二篇的必备参考,所以本编也酌情予以保留。其中郑玄说,据上海古籍出版社《礼记正义》整理本而改简体;朱熹注,据中华书局《四书集注》标点本而改简体。另外陆德明《经典释文》之相关部分,也酌情予以收录,同用《礼记正义》整理本。《大学》、《中庸》之原文,则据民国十五年(1926)皕忍堂所刊之唐开成石经本而改简体。底本之避讳缺笔字,皆予补足;底本讹误脱衍之字,在其原文后括号内附注正字,并在注释中另作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