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导言
一个政党也好,一个政权也好,如果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反而腐败堕落,一定会走向灭亡。无产阶级政权变质不仅存在着可能性,而且存在着现实危险性。苏东剧变就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改革开放能否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状况。如果政治上不能治理腐败,会使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出现曲折,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政权的长治久安。因此,研究腐败及其治理问题,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问题,引发社会公众的热烈议论。每个关心中国社会发展的公民——无论是专家,还是普通社会大众——都会就当前的腐败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研究中国的腐败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任何一个关于治理腐败的课题,都应当有自己的着眼点和特色。有人擅长“立论”,有人擅长“史实”,还有人善于史论结合。本丛书着眼于“史实”,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角度,研究“中国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对研究定位、范围、方法、意图和特点,我们有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力图改变站在国外立场观察中国腐败问题的学术路径,尝试立足于新中国几十年波澜壮阔反腐历程的基本史实,得到一些新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著名经济学、政治学学者在介入腐败问题研究时,译介了国外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关于腐败与治理腐败的理论,如公共选择学派的寻租腐败论、现代化腐败论、东方社会民俗腐败论等,开拓了我国学者的研究视野,启发了研究思路。在学术观点和研究路径方面,著名学者具有重大的影响力。他们在腐败问题研究方面的研究方法和路径,给以后的研究者带来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治理腐败的现成经验全盘照搬的习惯。目前,我国治理腐败理论和实践方面具有一个明显的特征: 着重译介国外的研究成果,沿用国外学者研究中国腐败问题的分析框架、材料和结论,轻视总结新中国治理腐败的经验教训。我们要问: 西方学者对中国腐败发生及其治理过程做过深入了解吗?西方国家基本国情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市场经济的社会基础性条件不同,西方学者对腐败的看法能成为我国治理腐败的指导性思想吗?
回避国外学术进展的僵化保守态度是不可取的。但是,国外学者关于腐败的学术研究不可代替我国学者对新中国腐败与治理腐败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对当代中国治理腐败工作最具有适用价值的应当首推中国共产党自己创造的治理腐败的经验。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治理腐败方面,有着丰富而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很有必要研究中国本土的治理腐败经验。本丛书的研究路径是立足于中国治理腐败实践,得到一些不同于立足西方立场的观点。
比如,在目前的中国,社会与国家这两种力量结合在一起会发挥治理腐败的作用。西方学者过分崇拜市场社会治理腐败的自发力量,排斥国家和政党治理腐败的作用,看重独立的政治派别、非政治性社会组织的自发力量。而本书研究发现,强烈的危机意识促进中国共产党开展治理腐败斗争,采取执政党动员型治理腐败模式,是中国治理腐败的成功经验之一。
再如,被国内一些学者热捧的西方寻租腐败论有一个基本观点——新中国腐败发生的根源在于旧的行政权力垄断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消除腐败就在于取消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但是,大量史实证明,共产党在实行高度计划经济的建国初期,尽管有一段短暂的腐败高发期,但采用妥当的治理腐败的方略,创造了政治清明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并没有随着计划经济的逐渐退出而渐次变得轻微。我们要问: 计划管制力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变得微乎其微时,为什么腐败频度却变得越来越高呢?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市场因素发育得越充分,腐败频度应该越低。那么,这就出现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我国的市场因素在社会经济中起的作用已经相当大了,为什么腐败频度却并没有降下来,相反,腐败频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而逐渐升高?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这是因为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没有过关、市场经济还不发达造成的,市场经济发展了,腐败现象必定自然而然地消除了。这种观点的典型话语是,“腐败是市场经济发育严重不良”的产物,随着市场取向的“体制转换过程基本完成,改革的目标基本达到”后,“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和多发的势头”自动会降下来。这种主张难以解释的问题是,如何治理腐败已经成为世界性难题,那些市场经济已运作了数百年,市场规则已经十分发达的国家,目前腐败频度依然保持相当高的程度,政权依然被层出不穷的腐败所困扰。世界腐败态势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本书的价值与意义在于: 1978—2009年中国的腐败频度演进态势和治理方略挑战着国际流行的腐败治理理论,并不支撑西方腐败与治理腐败理论,启发中国学者立足于中国国情研究中国腐败及其治理方略。
第二,研究定位在探讨治理腐败的方略,而非具体对策。
腐败现象已引起社会公愤,人们欲完全、彻底、干净除去而后快,但腐败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尚未彻底根除的现象。中国腐败的发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既有党员干部自身原因,也有社会大背景原因; 既有国内原因,也有国际原因。就目前腐败态势与治理来看,与其说是消除腐败,不如说是治理腐败。腐败发生发展的复杂性,决定了消除腐败具有相当的难度。研究治理腐败的具体方案极有价值和意义。但本书无意设计一劳永逸地消除腐败的具体方案,而是将研究定位在治理腐败的“方略”上。
治理腐败的“方略”与“对策”有联系,“方略”要体现在“对策”中,但二者有很大不同。方略极少具体指某一个计策,而指的是富有建设性的、具有全局意义和方向性意义的指导思想,以及具有战略意义的方针,如立足中国国情、新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略、政党动员型反腐败模式等。治理腐败的“对策”是指针对特定时期、特定类型的腐败而采取的具体方法措施和途径,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性,如银行系统规定的存款实名制、财政系统的收支两条线制度、组织部门的谈话和诫勉制度、干部个人收入公开制度、干部个人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等等。从发生作用的时间来看,“方略”可以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发挥作用,可以贯彻于一个比较长时期的反腐过程,而“对策”一般在短时间内起作用。从制定的部门来看,方略一般由统揽反腐全局的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颁布和实施,而对策可以由较低层级的具体部门根据上级反腐方略的要求和本部门的实际而设计出来。本书研究中要涉及一些具体治理腐败的对策,但是重点是放在治理腐败的“方略”上。
本书注意梳理中国共产党治理腐败的历程,注意对已经发生的史实进行挖掘和总结,力图避免空泛的所谓方案设计或者理论提升。学界有忽视总结共产党治理腐败的经验和失误而热衷于设计反腐方案的倾向。改革开放以来,学者在书斋里编织了无数的治理腐败的方案,已有方案过剩之虞,其实效性和价值远低于反腐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的具体方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反腐历程进行科学的梳理,是设计当前反腐方略的关键一步。应该允许一些学者及时地设计治理腐败的具体对策和方案,也应该允许一些学者总结历史上行之有效的治理腐败的方略。一项研究课题总是有自己专门的任务,不可能解答所有反腐实践提出的问题,本书的重点是总结1978—2009年中国治理腐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们立足于研究治理腐败的“方略”,而不是设计治理腐败的具体方案。设计具体的富有突破性的对策,当然是重要的工作,但那是专门研究治理腐败对策的课题所要完成的任务。
第三,应用腐败频度概念,系统研究新中国腐败频度变化轨迹,挖掘一些不为人们所注意的新中国治理腐败的史实。
共和国历史上存在几个腐败高发期,一是1949年到1952年的腐败高发期,主要是由于共产党获得执政地位面临执政考验而引发的; 二是1978年到1989年的腐败高发期,主要是因为共产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面临改革开放的考验而引发的; 三是1992年至今正在发作的腐败高发期,主要是由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考验而引发的。目前我们正处于1992年以来的腐败高发期,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两个因素叠加在一起,对党的建设带来严峻的考验,恐怕要比当时估计的严重得多。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后的腐败表现、发生原因及治理方略有很大不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腐败及其治理,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为题出版,而改革开放以来腐败高发状态及其治理,则以《1978—2009年中国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为题出版。还要研究2009年以来的腐败高发现象,尤其要研究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态势与反腐方略,则是另外一本书要完成的任务。
本书应用“腐败频度”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概括腐败的基本状况,以便于说明腐败现象高发与低发的态势,准确地预测腐败的趋势,并为遏制腐败的高发势头提供依据。所谓腐败频度,简单地说,指的是腐败发生的频率、规模、幅度、强度与烈度等。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特定时间内的社会特定层级中腐败行为发生的规模、涉及的范围、参与腐败活动人数的绝对值与相对值等量的规定; 另一方面,是指特定时间内的社会特定层级中腐败行为的烈度、强度等质的规定。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运转基本正常,有失误但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反对和防范干部腐化方面,同样取得不凡业绩。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共产党创造了一个世界少有的政治廉洁时代。但是,学术界有一种轻视新中国创造的反腐败经验的倾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一书中,
笔者有意识地引用大量的、详尽的历史资料,说明毛泽东领导的新中国是怎样将高频腐败降为低频腐败的。本书将继续沿用此特点,大量引用1978—2009年间的相关史料,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艰辛努力。
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治理腐败独特的成功经验,澄清一些基本事实,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总结了建国初期治理腐败的独特经验,比如强化干部的劳动观念,崇尚勤俭朴素等。改革开放后,针对腐败的新特点,治理腐败方略发生了转换,比如注重国际合作,注重执政党的动员和领导,形成了系统综合性惩防腐败方略。
而本书对我国的执政党动员反腐败模式、系统综合性惩治和预防腐败方略做了研究。
共产党创造的这些成功经验长期不为学术界所注意。
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一样,本书有意地挖掘了长期不为一些学者们注意的大量的历史材料并不厌其繁地引用,也是对一些学者言必称西方而忽视中国共产党治理腐败成功经验倾向表明了一个鲜明的态度。
第四,采用历史文献分析法和实证方法。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重视治理腐败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方针、路线。可以肯定地说,共产党制定治理腐败的方略,不是随意的,而是依据一定的事实根据制定出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如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的讲话、指示、著作等; 中共中央有关治理腐败的文件; 各级纪律检查部门对腐败频度的基本判断等,这些材料具有权威性,参考这些材料有助于分析特定时期的腐败频度势态,了解党和国家治理腐败的方略。本书大量参考了这类文献,同时也参考了理论界一些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
当前的腐败与控制腐败理论研究偏重规范分析,轻视实证分析。要使腐败与控制腐败理论研究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必要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规范分析方法的特点是强调逻辑推理,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提出某些标准作为分析问题的尺度,其任务是保证结论符合一项主观色彩的标准,优点是善于作高屋建瓴的分析,擅长定性分析,能够简洁地为腐败事态定性,做出判断。但如果夸大这一方法的功效,也会带来无数的笔墨官司。规范分析不擅长定量分析,其结论的精确度受到限制。精度不够带来的模糊性,给准确判断腐败的客观势态带来困难。实证分析的准则是注重事实,注重事实与逻辑相一致。本书引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腐败现象的规模、幅度以及查获腐败分子的数量、级别等具体情况,来说明是否出现了“高频腐败”,即用历史事实说话,增强科学性。
1978—2009年中国腐败高发期及其治理方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