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豁免法的域外借鉴与实践建议
内容**,立法专家团队主笔,全新的立法解释,国际法领域必备参考书

作者:车丕照、何志鹏、孙劼、都青、耿斯文

定价:168元

印次:1-1

ISBN:9787302668992

出版日期:2024.08.01

印刷日期:2024.08.02

图书责编:刘晶

图书分类: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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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国家豁免法的域外借鉴和本土实践建议两部分。域外借鉴部分系统地考察分析了美国、欧洲部分国家(英国、法国、荷兰、瑞典、意大利、瑞士、俄罗斯等)、亚洲部分国家(日本、韩国等)和非洲部分国家的国家豁免理论与实践,以及欧洲在国家豁免方面的条约实践、联合国在国家豁免方面的国际造法实践,并试图从域外的理论与实践中探索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本土实践建议部分在对域外理论与实践的考察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家豁免的国际趋势,结合我国在国家豁免方面的既有司法实践与《外国国家豁免法》的**立法实践,在立法的立场定位与司法的解释适用重点等方面提供了相关建议。

"车丕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1978年至1985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9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学院)任教。1999年9月至今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现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代表作:《国际经济交往的政府控制》《国际经济法原理》《国际经济法研究》《法学视野中的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济法概要》。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吉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重大人才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共中央宣传部重要人才。1996-1999年在车丕照教授指导下学习国际法,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人权、法学教育。出版(含合作出版)著作40余部,发表(含合作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孙劼,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2009年至2020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16年至2017年就读于日本东北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联合培养),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都青,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司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海洋法治、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问题。主要研究成果涉及国家豁免、海洋自由、专属经济区制度等海洋法基本问题,研究成果先后被《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武大国际法评论》《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及论文集收录。主持学术研究项目两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人权研究会课题、司法部课题等国家、省部级项目多项。耿斯文,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人权法学,主要研究成果包括《美式人权的伪善与傲慢》(载《人民日报》2022年5月31日,第17版);《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对世义务”的困境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功能展现》[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并收录于王曙光主编《韬海论丛(第三辑)》,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一带一路”国际投资协定下的劳工保护条款:现状、动因与前路》(载刘晓红主编《“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委托项目、中国人权研究会等学术研究课题多项。"

从国际法整体的学科架构上看,国家豁免(或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主权豁免”)问题处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交汇点上。它既是国际社会所共同关注的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也是国家在从事经济管理和交易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和回避的原则与制度,更是一个国家的司法机构对涉及国家的民事诉讼是否拥有管辖权的核心问题。因而,国家豁免问题长期获得不同方向和领域的国际法学者的高度关注。 而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国家豁免问题至少与两个领域的国家立场与活动息息相关。第一,国家豁免的立场和行动涉及受理诉讼的法院与涉诉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就中国的立场看,每当有机构或私人在国外的法院对中国提起诉讼,中国政府都会认真研讨:这种诉讼行为对于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国和我国之间会产生哪些影响?由此,规划和设计我国的国家豁免主张以及是否参与诉讼的立场,并设计具体对策。由此推之,对任何其他的国家也不例外。一国法院是否考虑给予另一个国家豁免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会成为两国之间关系的晴雨表。进而言之,也就可以理解,如果A国的法院总是对B国国家进行民事管辖,而B国的法院却由于立法原因对A国的国家无可奈何,或者以绝对豁免的原则完全排除外国国家的诉讼地位,无疑会造成两国国家之间的不对等,这会影响国际关系的健康持续发展。第二,国家豁免的立场和行动还涉及诉讼各方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当事人个人或法人诉一个国家,还是国家参与关涉当事人的诉讼,能否有效地维护处于相对弱势一方的当事人的利益,是现代司法最重要的关切之一,也是现代法治价值的重要方面。更为明确地说,何种意义上的司法救济才是我们所认可的真正正义?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应当赋予当事人诉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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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

第一编 美国的国家豁免理论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第一章 立法前美国国家豁免理论的相关实践 5

第一节 美国国家豁免理论的起源与初步发展(1812年至1952年) 5

一、美国国家豁免理论的起源:“交易号案” 5

二、美国早期绝对豁免理论的司法实践及其发展 6

第二节 美国从绝对豁免向限制豁免理论的转变(1952至1976年) 9

一、美国限制豁免理论的初步形成:“泰特公函” 9

二、“泰特公函”后美国的司法实践 10

第三节 美国限制豁免理论的最终确立 13

第二章 美国国家豁免的立法实践 15

第一节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关于国家豁免的一般规定 15

一、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中的豁免主体 15

二、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的适用范围 19

第二节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关于国家豁免例外的规定 24

一、放弃豁免 24

二、商业活动例外 26

三、财产权利取得例外 34

四、非商业侵权行为例外 36

五、恐怖主义例外 36

六、仲裁例外 38

第三节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关于执行豁免的规定 39

一、关于执行豁免的原则性规定 39

二、不享有执行豁免的财产 39

三、享有执行豁免的财产 42

四、关于执行豁免的典型案件 44

第四节 美国国家豁免立法后行政部门在司法实践中的影响 46

第三章 立法后美国法院受理的涉及中国及其国家财产的主要案件 49

第一节 美国法院受理的以中国为被告的案件 50

一、湖广铁路债券案 50

二、莫里斯旧债券案 50

三、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案 51

第二节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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