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序 言

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哲是一位奋斗在检察工作第一线的资深检察官。很难想象,

在艰巨的办案工作之余,他竟然在几年间出版了四部个人专著。

读他的文字,感觉其中渗透着浓厚的法治意识,这些意识

超越了本职工作,超越了他所在的部门,超越了个人的利害得失。

他站在维护法治、实现正义、为民请命的立场上,提出了一系

列令人耳目一新的命题。对于这样一位具有独立学术品格的专

家型检察官,我从内心是钦佩和敬重的。他的很多文字能够超

越时空,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刘哲的这部名为《司法观》的著作,是一部汇集了他多年

学术思考的司法随笔。既然是随笔,就带有散文的文风,可以

对诸多问题自由地发表评论,而不受学术著作的规范限制,使

VI

自己的思想有一个相对宽松的载体。所谓“司法观”,作者的

本意是将司法的观念提升到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哲学

层面来探讨。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人生观、世界观?因为人活着

就是需要一些根本的观念来引导,这个观念要从小培养,比如

诚实、正直、善良、包容等,如果这些观念出问题,人就会出

大问题,这个社会就会出大问题,这就是基础观念的重要性。

对于司法者也一样,如果司法的根本观念出现问题,司法

行为就会出问题,整个司法机关就会出大问题。我们知道,很

多冤假错案和现在很多的司法问题,根子上很多都是司法观念

的问题。你是人性执法还是机械执法,是重实体轻程序,还是

尊重程序正义,是真正的法治还是披着法治外衣的人治,对法

律的理解是否符合法的精神……这些种种也是司法的根本性观

念。这些看似有点虚的观念,其实会实实在在影响案件的走向,

就像刘哲说的:会影响别人的人生,并进而也必然影响司法官

自己的人生,这些例子太多了。而司法行为又是社会行为的示范,

因此司法观还会影响公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本书尽管属于随笔性的文章汇集,但仍然具有较大的思想

容量。本书分为“观念”“思维”和“境界”这三个部分,层

层递进,从三个层次上讨论了司法的观念。在《法的本质》一

文中,作者就讨论了如何寻找和落实法的精神的问题;在《什

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一文中,作者强调控审分离的基本原则

不可动摇,程序正义相比于实体正义具有更强的制度稳定性,

VII

以及在法律适用时应该具有的价值取向。作者高度重视司法思

维的重要性,在《司法改革的壳成本》一文中,作者主张司法

资源配置上应该遵循基本的经济学法则;在《强管理为什么不

适合司法行为?》一文中,作者强调司法管理应该遵循司法的

规律,并强调司法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法治思维。作者还强调“境

界”的价值,在《拒绝司法平庸主义》一文中,他根据自己的

司法经历,反思了机械执法的落后理念,主张关注司法的终极

价值,拒绝平庸主义的侵蚀;在《独立判断的意义》一文中,

作者更是通过历史故事的隐喻来凸显独立判断在司法工作的重

要意义;在《理查德·朱维尔的哀歌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哀歌》

一文中,作者提醒司法人员始终要警惕公众的偏见对司法公正

性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认真红利》《荣誉感在社会运行

中的作用》等文中,作者更是思考了如何走向卓越的制度性安排。

通观全书,作者以“司法观”为主线,不仅有直抒胸臆的阐述,

还将其贯彻在对案例、体会和批评的评论上。作者极力避免口

号式的说教,不把这一问题写成高大上的概念和空洞的大词,

而是将其视为有血有肉、具体而微的理念,使之成为值得信仰、

有待于传播的法律精神。读罢全书,深受启发,愿意向读者推荐。

是为序。

2020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