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胡智强,男,1966年11月生,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港台澳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法学理论”审计法方向带头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聘咨询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和铜陵学院法政学院兼职教授。

长期从事审计法、经济法理论和公司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5年主持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我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预警机制研究(11YJA630032)、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视野下的国家审计监督权研究(AHSKF07-08D10) 》,和中宣部理论局研究课题等4项省部级科研课题,以及多项厅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审计科学与技术)PAPD(AST)研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公司控制权:话语权与法律调整》,译著《美国政府审计准则》和《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主编高等学校教材《经济法》和《审计法学》。在《法律科》、《法学》、《现代法学》和《学海》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论表决权信托——以小股东利益保护为背景展开的研究》获得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论我国审计法目的条款之完善》获得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颜运秋,法学博士后,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公益诉讼网学术委员会特聘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法学会检察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湖南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出版学术专著4部,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高校教材等10余部;主持国家、司法部等省部级课题 7项。代表作:《公益诉讼理念研究》获2005年湘潭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