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39元
印次:1-1
ISBN:9787302302186
出版日期:2012.12.01
印刷日期:2012.12.04
图书责编:李文彬
图书分类:教材
要作为一本专为法学院校的学生和实务工作者撰写的以调解、ADR方式化解商事纠纷的专业书籍,《商事纠纷调解实务》致力于将纠纷解决的基本原理和实务技能相结合,注重将国际经验、模式与我国多元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及运行机制相互渗透、学习借鉴。在广泛剖析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对纠纷形成的影响及人们对解决纠纷采取的态度后,积极探索在诉讼外通过灵活、高效、互利共赢的调解方式息讼止争,构建和谐的经贸环境和社会关系。 本书分上下两篇,上篇介绍了商事纠纷与调解的概况,展现作为调解主体的调解员和当事人,如何在调解程序中去挖掘共同利益,通过充分的协商谈判,实现和解。下篇为实务篇,通过以案说法,讲述调解中需要掌握的控制程序、打破僵局与促进和解的技能、方法。从而实现全面提高人们对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的认识、接受和运用能力。
孔子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作为一位现世的地方官吏,孔子在承担司法和纠纷解决职责时,也会像任何一位法官那样,遵循公平正义之道、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而这一点往往会被人们所忽略。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孔子和美国现代的霍姆斯大法官一样,都承认诉讼是“必不可少的恶”——虽然恶,但必不可少。法律是为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利和义务,是人类行为的底线,由于社会存在利益纷争,存在各种形式的恶,存在不守法的人和行为,就需要国家司法机关通过诉讼主持正义,保护被恶所践踏和侵害的善,为缺少理性的纠纷当事人作出裁判,恢复被纠纷和冲突破坏的秩序,因此,诉讼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孔子在忠实于自己职责的同时,更满怀着对人类社会的一种悲天悯人的关怀,一种对诉讼的批判和社会责任感。他深刻地看到了纠纷与诉讼中的“恶”,确信这种以国家权力和法律规则为名义的、最正当、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存在着种种局限与弊端,远不如他毕生追求的中庸、和谐、宽容、仁爱等美德。因此,孔子的政治理想是通过道德教化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努力使诉讼减少乃至于消弭。毋庸置疑,孔子的理想不仅在他所处的时代、而且在人类的漫长历史上从未实现过,即使在古代中国的熟人社会,即使在儒家伦理被奉为国学的时代,不仅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如农民战争)总是阶段性地发生,而且在日常生活中,道德礼教也并不能阻止民间社会纠纷频繁、诉讼不断。自古以来,与“无讼”理想同在的,是载入史料的“健讼”、“缠讼”的事实;与官府不遗余力的“非讼”、“诫讼”之努力并行的,是没有终结的“上访”和“京控”文化。在今天社会转型、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进程中,随着权利意识的高涨、熟人...
第一章商事纠纷与调解1
第一节商事纠纷的特点和类型1
第二节纠纷解决概述与商事纠纷解决的特点11
第三节文化、历史因素对我国商事纠纷解决的影响15
第四节中西方商事纠纷解决的比较20
第五节商事调解如何解决商事纠纷26
第二章商事调解概述30
第一节商事调解的概念与特征30
第二节商事调解的基本原则36
第三节商事调解的优势与局限42
第四节商事调解和其他纠纷解决模式45
第五节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51
第三章商事调解组织55
第一节商事调解组织概论55
第二节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57
第三节行业性商事调解组织63
第四节仲裁机构内设商事调解组织66
第五节国际商事调解组织简介67
第四章商事调解员70
第一节商事调解员的角色和作用70
第二节商事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78
第三节商事调解员的资格认证与培训制度81
第四节商事调解员的行为规范90
第五章商事调解当事人96
第一节商事调解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96
第二节商事调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为规范101
第三节商事调解当事人的代理人108
第四节挖掘潜在的当事人110
第六章商事调解程序114
第一节调解程序的启动114
第二节调解程序的进行122
第三节调解程序的终止128
第四节调解语言与调解费用135
第七章调解协议的效力141
第一节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142
第二节强化效力——调解与仲裁相结合151
第三节强化效力——调解与诉讼相结合159
下篇商事调解的技巧和方法
第八章调解准备阶段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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